关于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华译网翻译公司摘录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在总结2004年上半年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与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以下简称中国外文局)及有关单位研究决定,继续进行二级、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试点,同时开展二级、三级日语、法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试点。
现将考试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语种、城市和人员范围
英语:口译“交替传译”考试试点城市为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沈阳、哈尔滨、济南、南京、杭州、成都、兰州等;笔译考试试点城市为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沈阳、哈尔滨、石家庄、西安、太原杭州、合肥、福州、郑州、成都、南宁、兰州等。
法语口译和笔译考试试点在北京、上海进行。日语口译和笔译考试试点在北京、上海、大连进行。
凡符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笔译或口译的考试。
二、考试日期
试点考试日期均为11月13日、14日。各级别口译考试日期为11月13日,笔译考试日期为11月14日。
三、考试科目及方式
笔译考试科目名称分为“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两类进行考核;二级口译“交替传译”类和三级口译考试科目名称分为“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
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相应级别笔译或口译2个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四、考试组织管理
中国外文局负责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与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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