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下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11月考试
华译网翻译公司摘录
国家人事部文件指出,今年下半年举行的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定为11月13日、14。
国家人事部日前就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下发通知,对试点语种、城市和人员范围,考试日期,考试科目及方式,考试的组织管理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一、试点语种、城市和人员范围
英语:口译“交替传译”考试试点城市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武汉、广州、南京、杭州、成都、昆明、长沙;笔译考试试点城市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武汉太原、呼和浩特、济南、南京、杭州、合肥、福州、郑州、成都、南宁、昆明。
法语口译和笔译考试试点在北京、上海进行。日语口译和笔译考试试点则设在在北京、上海、大连。
凡是符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笔译或口译的考试。
二、考试日期
试点考试日期均为11月13日、14日。各级别口译考试日期为11月13日,笔译考试日期为11月14日。
三、考试科目及方式
笔译考试科目名称均为《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各语种二级口译“交替传译”类和三级口译考试科目名称均为《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
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相应级别笔译或口译两个科目考试均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四、考试组织管理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由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负责实施与管理工作。各语种、各级别笔译考试考务和各语种、各级别笔译及口译考试数据汇总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语种、各级别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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