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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 译 技 巧

企业名称的翻译方法

中国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公司 (China Oriental Scientific Instruments Imp.& Exp. Corporation)

A:企业注册地址;B:企业专名;C:企业生产对象或经营范围;D:企业的性质

A按地名翻译的原则处理;B可音译,也可意译,音译时可按汉语拼音,也可按英语拼写方式;C须意译,两个并列成份一般用符号“&”连接起来,如“中国科学器材公司”译为“China Scientific Instruments & Materials Corporation”,但不宜在同一个名称里使用两个“&”符号,如“中国工艺品进出口公司”译为“China
National Arts and Crafts Import & Export Corporation

商务合同英译应注意的问题


英译商务合同貌似简单,实则不然。商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应用文体,重在记实,用词行文的一大特点就是准确与严谨。   本文拟运用翻译教学中所积累的英译商务合同的实例,从三个方面论述如何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力求准确严谨英译商务合同。   
前言   

一、酌情使用公文语惯用副词

商务合同属于法律性公文,所以英译时,有些词语要用公文语词语、特别是酌情使用英语惯用的一套公文语副词,就会起到使译文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言简意赅的作用。但是从一些合同的英文译本中发现,这种公文语副词常被普通词语所代替,从而影响到译文的质量。   

实际上,这种公文语惯用副词为数并不多,而且构词简单易记。常用的这类副词是由 here、there、where 等副词分别加上 after、by、in、of、on、to、under、upon、with 等副词,构成一体化形式的公文语副词。例如: 从此以后、今后:hereafter;此后、以后:thereafter;在其上:thereon\thereupon;在其下:thereunder;对于这个:hereto;对于那个:whereto;在上文:hereinabove\hereinbefore;在下文:hereinafter\hereinbelow;在上文中、在上一部分中:thereinbefore;在下文中、在下一部分中:thereinafter.   现用两个实例,说明在英译合同中如何酌情使用上述副词。   例 1:本合同自买方和建造方签署之日生效。  This Contract shall come into force from the date of execution hereof by the Buyer and the Builder.   例 2:下述签署人同意在中国制造新产品,其品牌以此为合适。  The undersigned hereby agrees that the new products whereto this trade name is more appropriate are made in China.   

二、谨慎选用极易混淆的词语  英译商务合同时,常常由于选词不当而导致词不达意或者意思模棱两可,有时甚至表达的是完全不同的含义。因此了解与掌握极易混淆的词语的区别是极为重要的,是提高英译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现把常用且易混淆的七对词语,用典型实例论述如下。   

2.1. shipping advice 与 shipping instructions   shipping advice 是“装运通知”,是由出口商(卖主)发给进口商(买主)的。然而 shipping instructions 则是“装运须知”,是进口商(买主)发给出口商(卖主)的。另外要注意区分 vendor(卖主)与 vendee(买主),consignor(发货人)与 consignee(收货人)。上述这三对词语在英译时、极易发生笔误。   

2.2. abide by 与 comply with   abide by 与 comply with 都有“遵守”的意思.但是当主语是“人”时,英译“遵守”须用 abide by。当主语是非人称时,则用 comply with 英译“遵守”。   

例 3:双方都应遵守/双方的一切活动都应遵守合同规定。  

Both parties Shall abide by/All the activities of both parties shall comply with the contractual stipulations.   

2.3. change A to B 与 change A into B   

英译“把 A 改为 B"用“change A to B",英译“把 A 折合成/兑换成 B"用“change A into B",两者不可混淆。   例 4:交货期改为 8 月并将美元折合成人民币。  Both parties agree that change the time of shipment to August and change US dollar into Renminbi.   

2.4. ex 与 per   

源自拉丁语的介词 ex 与 per 有各自不同的含义。英译由某轮船“运来”的货物时用 ex,由某轮船“运走”的货物用 Per,而由某轮船“承运”用 by。   

例 5:由“维多利亚”轮运走/运来/承运的最后一批货将于 10 月 1 日抵达伦敦The last batch per/ex/by S.S. "Victoria" will arrive at London on October (S.S. = Steamship)   

2.5. in 与 after   当英译“多少天之后”的时间时,往往是指“多少天之后”的确切的一天,所以必须用介词 in,而不能用 after,因为介词 after 指的是“多少天之后”的不确切的任何一天。   

例 6:该货于 11 月 10 日由“东风”轮运出,41 天后抵达鹿特丹港。  

The good shall be shipped per M.V. "Dong Feng" on November 10 and are due to arrive at Rotterdam in 140 days. (M.V.= motor vessel)   

2.6. on/upon 与 after   当英译“……到后,就……”时,用介词 on/upon,而不用 after,因为 after 表示“之后”的时间不明确。   

例 7:发票货值须货到付给。  

The invoice value is to be paid on/upon arrival of the goods.   

2.7. by 与 before   当英译终止时间时,比如“在某月某日之前”,如果包括所写日期时,就用介词 by;如果不包括所写日期,即指到所写日期的前一天为止,就要用介词 before。   

例 8:卖方须在 6 月 15 日前将货交给买方。  The vendor shall deliver the goods to the vendee by June 15.(or: before June 16,说明含 6 月 15 日在内。如果不含 6 月 15 日,就译为 by June 14 或者 before June 15。)   

三、慎重处理合同的关键细目   

实践证明,英译合同中容易出现差错的地方,一般来说,不是大的陈述性条款。而恰恰是一些关键的细目.比如:金钱、时间、数量等。为了避免出差错,在英译合同时,常常使用一些有限定作用的结构来界定细目所指定的确切范围。   3.1. 限定责任   众所周知,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为英译出双方责任的权限与范围,常常使用连词和介词的固定结构。现把最常用的此类结构举例说明如下3.1.1 and/or常用 and/or 英译合同中“甲和乙+甲或乙”的内容,这样就可避免?nbsp| 译其中的一部分。   

例 9:如果上述货物对船舶和(或)船上其它货物造成任何损害,托运人应负全责The shipper shall be liable for all damage caused by such goods to the ship and/or cargo on board.   

3.1.2 by and between  常用 by and between 强调合同是由“双方”签订的,因此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赋于的责任。   

例 10: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购买出售下列商品并签订本合同。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 and the Seller, whereby the Buyer agrees to buy and the Seller agrees to sell the under-mentioned commodity subject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3.2. 限定时间   

英译与时间有关的文字,都应非常严格慎重地处理,因为合同对时间的要求是准确无误。所以英译起止时间时,常用以下结构来限定准确的时间。   

3.2.1 双介词  用双介词英译含当天日期在内的起止时间。   

例 11;自 9 月 2O 日起,甲方已无权接受任何定单或收据。  

Party A shall be unauthorized to accept any orders or to collect any account on and after September 20.   

例 12:我公司的条件是,3 个月内,即不得晚于 5 月 1 日,支付现金。  

Our terms are cash within three months, i.e. on or before May 1.   3.2.2 not(no)later than  用“not (no) later than +日期”英译“不迟于某月某日”。   

例 13:本合同签字之日一个月内,即不迟于 12 月 15 日,你方须将货物装船。Party B shall ship the goods within one month of the date of signing this Contract, i.e. not later than December 15.   

3.2.3 include 的相应形式  常用 include 的相应形式:inclusive、including 和 included,来限定含当日在内的时间。   

例 14:本证在北京议付,有效期至 1 月 1 日。This credit expires till January 1(inclusive) for negotiation in Beijing. (or: This credit expires till and including January 1 for negotiation in Beijing.) 如果不包括 1 月 1 日在内,英译为 till and not including January 1。   

3.3. 限定金额   

为避免金额数量的差?

伪造或涂改,英译时常用以下措施严格把关。  

3.3.1.大写文字重复金额  英译金额须在小写之后,在括号内用大写文字重复该金额,即使原文合同中没有大写,英译时也有必要加上大写。在大写文字前加上“SAY",意为“大写”;在最后加上“ONLY".意思为“整”。必须注意:小写与大写的金额数量要一致。  

例 16:聘方须每月付给受聘方美元 500 元整。  Party A shall pay Party B a monthly salary of US $ 500 (SAY FIVE HUNDRED US DOLLARS ONLY).   3.3.2. 正确使用货币符号  

英译金额必须注意区分和正确使用各种不同的货币名称符号。“$"既可代表“美元”,又可代表其它某些地方的货币;而“£”不仅代表“英镑”,又可代表其它某些地方的货币。   

必须注意:当金额用数字书写时,金额数字必须紧靠货币符号,例如:Can $891,568,不能写成:Can $ 891,568。另外,翻译的还要特别注意金额中是小数点 (.) 还是分节号 (,),因为这两个符号极易引起笔误,稍有疏忽,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谈英汉互译中的词汇空缺现象

什么是词汇空缺现象

一种语言能用单个词语明确标记的东西,另一种语言却可能要兜圈子才能表达。比如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不知道七十年代初美国总统Nixon制造的“水门事件”的史实,我们便无从了解Watergate, 现用来泛指类似“水门事件”的丑闻。看来Watergate 由特指“水门事件”到泛指丑闻这一现象为英语所特有,在汉语中则存在着空缺。 如果译者不了解词汇空缺现象,势必会给跨文化交际带来回难,给回译造成障碍。为此,研究有关词汇空缺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很必要的。

词汇空缺现象产生的原因

1. 生活环境、生活经验的差异引起了词汇空缺。 我们知道,语言常常是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一种社会现象。人们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语言。如果某一事物在人们所生活的客观环境里不存在,那么语言就可能出现空缺。 比如:Salad这种凉拌菜源于法国,英国人最先没有这道菜,语言中也不存在这个词,因此只好从法语中原封不动地“移植”过来,汉语也是如此。 在我国,吃饭问题长期以来都是人们特别关心的问题,因而成了人们经常谈论的话题。人们见面时总爱说:“吃过了吗?”在一般情况下,说话人并不十分关心听话人是不是吃了饭,只是打个招呼罢了。 但如果向英国人问起“吃过了吗?”他首先的反应是“怎么,没吃过你会请我吃?”有时还可能对问话人产生反感,“怎么搞的,一见面就问我吃没吃,没吃又关你什么事?”由于这种文化上的差异,汉语中出现了许多围绕“吃饭”问题所建立的词语和表达法,但在英语中很难找到对应的表达法。 比如我们说“吃闲饭”(lead an idle lefe), “吃香”(be very popular), “吃不消”(more than one can stand, too much) 等等,译成英语就无法字字对应了。 所谓生活环境和生活经验问题,还涉及到特定语言文化中的人或物。每一种语言中,都有不少只同使用该语言的人物密切相关的表达法。 比如,汉语中有“盘古开天地”之说,其中“盘古”为中国传说中人物,该名字所具有的含义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幻象。只存在于中国的语言文化中。同样,作为西方文化源泉的《圣经》也为西方所独有,而且《圣经》中的人物Cain(该隐)现已引申为“骨肉相残”,为世人所接受,所有这些都已成为欧美人的文化邀产。对中国人来说, 这些都是欧美文化的个性,与中国文化互不相融。 在翻译此类作品时,译者往往要借助文中补充说明或加注解的方法,才能把原意解释清楚。 比如,如果把“东施效颦”简单地译成"Dongshi imitates Xishi,"原文的含义就没译出来。东施是谁,西施又是什么样子,只有中国读者理解。如果译文读者也明白“东施效颦”指的是“The ugly imitates the beautiful in such a distorted way that the ugliness of the ugly becomes worse”, 那么就得对译文进行解释性加工。

2.由于风俗习惯的不同,各语言之间常出现相对的词汇空缺现象。 中国人把娶媳妇、贺生日称为“红喜”,把老人过世称为“白喜”。对于没有接触过我国文化的欧美人来说,把要熄妇说成”红喜”并不费解,英 语就把喜庆问称为“red-letter day”。但把上年纪人 的去世也当成一大“喜事”,这就令他们奇怪了。 因此,与欧美文化相比,把死人称作“白喜”是我国文化的个性。

3.由于宗教信仰不同而引起的词汇空缺现象。 欧美人多信奉基督教,认为世界是上帝创造的,世上一切安排也都是上帝的旨意,且基督教在欧美历史上曾一度占统治地位,教会的势力往往凌驾于国王,君主之上。而在中国,人们心目中只有“开天辟地”的盘古和“主宰自然界”的“老天爷”。上帝和老天爷所代表的东西截然不同,含义也不大一样。尤其是“上帝”这个概念,具有较浓的基督徒色彩,是欧美文化的个性。再如,汉语和英语中都有“龙”的字眼,但“龙”在英语文化中是没有“地位”的爬行动物,是令人们恶的象征,在汉语中则恰恰相反。在我国古代,“龙”就是皇帝的象征,后来又引申为珍异、高贵的象征,语言中也就相应出现了“龙颜”,“望子成龙”,“乘龙快婿”,“龙凤呈祥”等褒义表达法。从这种意义上说,“龙”是我国文化的“特产”,是一种文化个性。

4.人们对客观世界认识的不同也会使语言产生词汇空缺现象 同一客观事物,在不同文化里可以包含不同的价值,引起不同的联想,具有不同内涵。如汉语和英语中“狗”的含义就大不一样。在西方,狗是忠诚的伴侣动物;但在我国,人们通常对狗有种 厌恶的心理。中西方人对狗所持的不同态度,自然而然也在各自的语言中反映出来。 (一)汉语表示法 狗腿子(lackey), 狗崽子(son of bitch), 狗急跳墙(a cornered beast will do sth. desperate), 狗嘴吐不出象牙(a filthy mouth can't utter decent language)。 (二)英语表示法 love me,love my dog.(爱屋及乌), top dog(最重要的人物), lucky dog (幸运儿), dog-tired(筋疲力竭),to lead a dog's life(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 从以上汉英表示法来看,我们发现二者在语义上很不相同。在英语中,虽然“dog”间或含贬义,如“this/that dirty dog”(这/那个狗东西), “They say English is going to dogs”(人们说英语糟糕得快完蛋了)。但一般说来,这个词或含有这个词的各种说法大都含褒义。或是含中性意 义。从这一角度上说“狗”和“dog”除了本义相偶合以外,其余引申义、喻义基本是属于语义彼此空缺的范畴。 以上仅是产生词汇空缺现象的主要原因。必须指出的是:语言之间存在词汇、语义上的空缺,完全属于一种自然现象,我们应当客观地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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