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5-23
项目单位:延庆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由延庆县交通局拟建的延庆县国道110高速公路综合检查站-卸载场场站硬化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为京发改【2009】207号。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延庆县交通局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延庆县国道110高速公路综合检查站-卸载场场站硬化工程
2、招标项目名称:延庆县国道110高速公路综合检查站-卸载场场站硬化工程施工招标
3、项目建设单位:延庆县交通局
4、建设规模及内容: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
5、本次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
6、工程建设地点:延庆县张山营镇下营村西
7、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及县自筹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附本年度近三个月相关证明材料;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8、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1、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5月23日~2011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
2、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招标人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要求必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料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合格的报名单位请于2011年5月28日9:00—16: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购买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4、开标
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61号
联 系 人: 王双燕
联系电话:010-69178683
邮政编码: 102100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09】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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