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1-14
项目单位:房山区十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房山区十渡孤山寨沟域经济观光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11]1927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施工的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房山区十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房山区十渡孤山寨沟域经济观光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名称:房山区十渡孤山寨沟域经济观光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3.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1、道路工程:修建农村公路4条,总长度4324米;修建园区内观光 步道5条,总长度33648米;修建护栏430米;新建3个停车场,每个停车场面积均为600平方米;2、给排水工程:新建蓄水池10座;新建泵房5座;新安供水泵5台;新建DN80-DN200灌溉用管线37116米。3、供电工程:敷设室外架空电缆490米。
4.本次施工招标划分1个标段。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工程地点:房山区十渡镇西关上村、六渡村、七渡村、十渡村、马安村
二、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施工。
2.计划工期: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年检合格);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资质;
5.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
四、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1年11月14日至2011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交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交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11层)。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1年12月7日9:00;
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号昊天假日酒店11层紫荆厅。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上报名,不予投标补偿。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房山区十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十渡镇十渡村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11层
邮 编:100070
联系人:塔羽亭
电 话:(010)83681569
传 真:(010)83681489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网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11]1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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