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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译英招投标信息

房山区青龙湖镇非煤矿山治理及灵鹫仙谷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11-23
 
项目单位: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山区青龙湖镇非煤矿山治理及灵鹫仙谷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标段(施工)(以下简称“本工程”)己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龙湖镇;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且注册资本金1600万元(含)以上,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投标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担任,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3.5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6具有税务登记证;

  3.7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提倡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与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审查方式,报名单位七家(不含七家)以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七家多于三家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5.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条件:

  本工程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3日—2011年11月29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409室。

  (3)报名条件:潜在投标人报名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注:提供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加盖单位公章外均需加盖建造师执业印章,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的单位为同一个单位且注册时间在有效期内。

  6.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且通过报名阶段必要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人,请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 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四层409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 (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102488

  电        话:010-89368847

  传        真:010-89368847

  联   系   人:吕晓拓、李小川
 
 
批复文号 房发改[2011]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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