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2-05
项目单位:密云县新城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众智兴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密云县2011年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密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密云分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京发改[2011]1735号、密发改[2011]313号。北京众智兴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密云县新城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密云县2011年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密云县2011年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单位:密云县新城子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密云县大城子镇、北庄镇、新城子镇镇域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密云县新城子镇、密云县大城子镇、密云县北庄镇镇域内40个村实施阳光浴室工程,新建太阳能浴室40座。安装太阳能集热器面积2924㎡,新建浴室面积7618㎡,辅助和采暖热源均采用生物质锅炉方式,配套建设生物辅助和采暖热源,同步实施简易污水处理、智能IC卡控水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3755.30万元。
招标内容:设计图纸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浴室设备、太阳能集热器、配套建设生物质锅炉辅助采暖系统、简易污水处理系统、全自动刷卡式淋浴器、弱电控制系统及配套管线的供应、安装、调试和及正式验收前的试运行、保修维护、售后服务等。
二、浴室设备、太阳能集热器设备的采购与安装标准国家现行的标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参与本工程的浴室设备、太阳能集热器设备供应与安装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税务登记证书;
⑶、组织机构代码证;
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⑸、近三年有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
⑹、产品必须有经国家太阳能热水器监督检验中心认证;
⑺、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⑻、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⑼、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⑽、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具备浴室设备、太阳能集热器设备应用技术资格、太阳能集热器设备生产厂家资质或相关业绩证明;
⑾、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资质或相关证明。
⑿、本工程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名
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多出7家时,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报名条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二份)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11年12月5日—2011年12月9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密云县车站路59号三层
联系人:朱宝玲
电话:010-69070801
邮编:101500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11]1735号
华译网翻译公司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