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1-05
项目单位: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平谷区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南独乐河村等六个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项目已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京国土耕函【2011】478号及京国土耕函【2011】1166号,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平谷区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南独乐河村等六个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项目
2.2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南独乐河村等六个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项目(监理)
2.3建设地点:北京市平谷区南独乐河镇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包括南独乐河村、甘营村、望马台村、张辛庄村、新立村、新农村6个片区,共计12558.06亩;其中:南独乐河村片区4343.51亩、甘营村片区2329.21亩、望马台村片区2647.99亩、张辛庄村片区2222.13亩、新立村片区871.44亩、新农村片区143.79亩。建设内容包括平整土地4066平方米;新打机井26眼,更新机井24眼,新建井房51座及相关的配套设施;新建道路护坡1115米;新增田间路32726米;铺设输水管道35508米及竖管603米;新装及增容变压器38台及变压器配电箱38台;架空配电线路5300米;埋设电缆8412米及新建电缆检修井23座。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监理。
2.6本项目监理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受聘于投标人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及聘任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方式:现场报名
时间:2012年1月5日至2012年1月11日(09:00-16:00)
地点: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2室(平谷区府前西街2-17号,文化大厦对面)
备注:申请人报名时,应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月5日至2012年1月11日(09:00-16:00)
地点: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2室(平谷区府前西街2-17号,文化大厦对面)
备注:招标文件及图纸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项目监理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www.bj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平谷区分中心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32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2-17号
联系人:曹加杨
电 话:010-89993477 传真:010-89993477
批复文号 京国土耕函【2011】478号\京国土耕函【2011】1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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