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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译英招投标信息

延庆县公安局夏都派出所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01-16
 
项目单位:延庆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由延庆县公安局拟建的延庆县公安局夏都派出所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延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为延发改【2012】009号。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延庆县公安局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延庆县公安局夏都派出所改造工程

  2、招标项目名称:延庆县公安局夏都派出所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3、项目建设单位:延庆县公安局

  4、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总建筑面积为1613.36平方米。

  5、本次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6、工程建设地点:延庆县康安小区5号商业楼。

  7、资金来源:自筹投资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4、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注册执业资格或二级建造师临时(含)以上执业资格;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附本年度近三个月相关证明材料;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8、报名要求与公告说明:当潜在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7家时(含7家),采用资格后审;当潜在投标申请人数量多于7家时,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三、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1、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1月16日~2012年1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及电话报名。

  2、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招标人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要求必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料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含)注册执业资格及安全考核B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合格的报名单位请于2012年1月21日9:00—16: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购买文件(若投标申请人多出七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4、开标

  本招标项目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61号四楼408室

  联 系 人:王双燕

  联系电话:010-69178683

  邮政编码: 102100
 
 
批复文号 延发改[2012]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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