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1-16
项目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就东城区看守所食堂燃气灶具改造设备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城区看守所食堂燃气灶具改造设备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东城区看守所。
2、项目内容:东城区看守所食堂燃气灶具改造设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佰陆拾贰万陆仟叁佰柒拾玖元整(RMB1626379.00元)。
三、招 标 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胡晓明 赵艳春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具有良好的保密制度,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将建设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8、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提倡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月16日~2012年2月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0室。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2月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如有,附合同三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华译网翻译公司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