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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译英招投标信息

梅市口路(玉泉路~长兴路)道路BT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01-20
 
项目单位: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拟建的梅市口路(玉泉路~长兴路)道路BT工程的项目法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进行工程招标前的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项目已基本具备进行组织实施条件,现为上述工程的投融资及工程建设、交付并修补任何缺陷等内容发布招标及资审公告,诚邀具备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上述工程施工的投标资审。

  1、招标项目规模描述

  梅市口路(玉泉路~长兴路)东起玉泉路,西至长兴路,道路全长约8.5公里。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50米。梅市口路与丰沙铁路相交处新建铁路箱涵顶进一座,与五环路及永定河相交处设置全互通立交一座,与小哑叭河及蟒牛河相交处各新建跨河桥一座,与特种车试验路及崔村一号路相交处各新建桥梁一座,同步实施道路、桥梁、雨水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等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范围和项目运作方式:

  2.1招标范围:即BT工程范围,包括梅市口路道路工程项目涉及的道路、桥梁、雨水、照明、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及环保工程。招标公告价为121200万元,设1个BT标段。

  2.2项目运作方式:

  由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梅市口路BT建设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BT项目中标人,由BT项目中标人负责组建BT项目公司,BT项目公司根据确定的建设范围筹措相应的建设资金,并按确定的建设计划和技术标准建设梅市口路道路工程。BT工程施工由中标人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方式承担,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北京公联梅市口路项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约定接收项目并支付回购价款。

  3、资格预审条件

  凡具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并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建筑企业(或联合体)均可以参加本项目BT招标的资格预审。

  4、报名时间与地点

  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或联合体)请持投标IC卡于2012年1月20日至2012年2月8日(每日9:00-16:00)到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5、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与地点

  报名企业持法人委托书、投标报名凭证及有效身份证明于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2月17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休息)到招标人地址(西四环中路108号 北京市公联公司)3层2307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特别提醒:为有效维护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切实提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真实性,本项目资格预审增加审查原件环节。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须按下述要求提供或准备证明材料:

  (1)提供投标申请人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企业资质证书、开户行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和资信证明的原件,以及与原件内容一致的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招标人核验一致后原件返还,留存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

  (2)提供申报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有关资料: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安全考核证(建安B本)、项目经理任命书;项目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质量、安全、计量及专业工程师等)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上述材料的原件及与内容一致的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招标人核验一致后原件返还,留存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投标申请人近五年的类似工程业绩(BT项目、工程施工)的有关证明材料:BT协议、施工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鉴定书及竣工图纸等竣工验收资料的原件。招标人核验后返还投标申请人。

  (4)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在资格预审评审过程中有权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如需查验时,投标申请人须于规定时间内提交到规定地点(一般为10~24小时,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要求澄清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108号

  (西四环路岳各庄立交北1公里辅路东侧)

  邮政编码:100161

  联 系 人:赵玉华

  电    话:(010)88247529   

  传    真:(010)63867025
 
 
批复文号 京发改[2011]2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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