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3-08
项目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清水镇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齐家庄)已经门财农【2012】18号文批复,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本工程的施工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清水镇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三、工程地点:门头沟区清水镇齐家庄
四、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五、工程规模:主要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任务。
六、工程投资:约600.75万元。
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年检合格);
(3)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证书,且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些业绩;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园林绿化相关行业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有效),;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十一、报名及获取投标文件须知:
申请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学历证明、机构组织代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3月8日至2012年3月14日(09:00-12: 00,14:00-16:00,公休日休息)到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3号大森林酒店401室报名。报名同时获取投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3号大森林酒店401室
电 话:010-62361939 传 真:010-62361939
联 系 人: 韩春玉
批复文号 门财农【201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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