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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译英招投标信息

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车辆段起重机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0660-09320455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09-07-23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机械设备
1.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车辆段起重机项目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区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所属地区:市辖区
(2)工程规模:线路全长25.739公里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10月1至2011年3月30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名称、数量、规格) 合同估算价(万元)
0002 起重机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
5.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获取文件类型:自制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抽签法”
获取文件日期:2009年7月15日至2009年7月21日 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文件地点:苏州市建筑有形市场二楼
6.本项目报名时间为:请申请人于2009-7-23至2009-7-23每天上午09:00,下午1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厅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09-5-23上午09:00,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09-5-23下午15:00
投标箱号:投标箱一
7.其他:对已在苏州建设有形市场备过案的企业,可到时直接投箱报名,对于未备过案的企业,先需要携带企业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二楼大厅做信息录入,到时再投箱报名。申请人应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一、申请人资格预审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资质;
5)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6)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管理经历(以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本人员保证无在建项目,或者虽有在建项目,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项目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竞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无因工作失误遭业主投诉的不良记录;
7)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无因工作失误遭业主投诉的不良记录;
8)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投标: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1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原件核查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相关证明文件。
二、申请人应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
(二)附件资料: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编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09年07月23日下午15:00-17:0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核实地点:苏州建设有形市场二楼。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
三、项目概况:苏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是一条连接高新区、古城区和工业园区的东西向骨干线,西起木渎镇,东至工业园区钟南街站,线路全长约25.739公里,车站24座,车站均为地下车站,主变电站2座,车辆段1处,控制中心1处。
四、本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5)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管理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经会计师事物所审计的最新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8)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身份证;
(9)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如有需要澄清)。
五、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则采用“抽签法”方式确定9家入围;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在3-9家之间,则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直接入围,招标人将不再做延发公告。
8.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
联系人:夏莎丽
传真:0512-67871030
电话:0512-67871030
邮编:215003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8至21层
联系人:曹影萍
传真:0512-65090320
电话:0512-65090320
邮编:215003
邮箱:jcec_zb@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