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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译英招投标信息

新建海安至洋口港铁路工程甲控物资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01 
所 在 地:江苏 
行    业:建筑材料,原材料 
截至日期:2009-8-10  
  
   
招标编号:JW2009-021 
  一、招标条件
  新建海安至洋口港铁路工程已经铁道部《关于新建海安至洋口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359号)批准。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铁道部、江苏省和银行贷款。本项目站前及相关工程已于2009年2月开工建设,现对工程用钢材、水泥等物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填写附表2。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新建铁路海安至洋口铁路全长76公里,特大桥6座7614.85延米,大桥3座273.48延米,中桥27座1849.58延米。总投资12.656亿(人民币)。开工日期2009年2月计划总工期24个月。
2.招标内容及招标数量
  (1)招标内容:新建海安至洋口港铁路及相关工程所需钢材、水泥。
  (2)招标数量:(详见附表1)
  钢材总计约11000吨,本项目各工程施工工地或指定料库。
  水泥总计约22万吨,本项目各工程施工工地或指定料库。
  三、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6.《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8.《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10.铁道部《关于新建海安至洋口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359号。
  11.上海铁路局《关于新建海安至洋口港铁路工程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09]96号)。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认证。
  6)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7)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8)近3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业绩。
   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12)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2.具体条件
  1)钢材合格投标人条件:
  (1)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2)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须具有钢材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 水泥
  (1)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具有水泥生产和供应经验的供应商;
  (2)水泥生产商必须拥有单窑年产8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年产能力100万吨以上;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填写本公告所附表2《资格预审申请表》,于2009年8月10日12:00前,加盖申请人公章传真到新建海安至洋口港铁路项目经理部,传真号:0513-68925009;并于2009年8月11日至 8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叁佰元),预审文件售后不退。发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方泉路7号。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8月20日上午8:15-9:15 ,递交地点: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1楼1110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海洋铁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查文均      
  电  话:13921696885
  传  真: 0513-68925009
  电子信箱:ZHWJ-666@163.com 
    地  址:江苏如东县方泉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