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8-05
所 在 地:内蒙古
行 业:建筑材料,原材料
截至日期:2009-8-16
招标编号:HJYJK2009-004
新建扎兰屯至阿荣旗铁路工程按铁道部批准建设,现已开工,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的规定,现将新建扎兰屯至阿荣旗铁路工程项目甲控物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关于发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1999〕142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7.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8. 《关于同意新建扎兰屯至阿荣旗铁路工程甲控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阿扎综合函[2009]-32号);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及包件划分、数量详见附表。
三、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2.投标人对所投包件应一包一投。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经销商);
2、所供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具有省、部级以上机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3、产品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的代理商必须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授权委托书必须确认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在质量、数量、供货时间方面能够满足招标人需要,同时确认物资制造地、过程、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并承担保证供应的连带责任;
5、投标水泥的生产企业或水泥的代理商、经销商必须取得省、部级生产许可证或铁道部、铁路局物资市场准入证,同时具备单窑年产60万吨、年产量在100万吨以上;
6、生产厂家必须以自身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水泥的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7、应具备一定的仓储运输能力,可保证所供产品能满足工程工期变化的需要;
8、投标人不得与标段承包人或者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9、投标钢材的生产企业,或者钢材代理商、经销商供应的钢材生产企业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年产量在60万吨以上。
10.所供应的外加剂生产企业必须是铁道部科技司公布的合格供应商。
(二)专用条件
对各包件投标人在注册资金、财务状况、生产能力、生产许可、产品认证、检测检验等方面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执行。
五、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09年8月12日~2009年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5:3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②发售地点: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
③购买须知: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附表对所投包件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和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
④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2.投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09年9月1日上午8:30~9:00在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
①时间:2009年9月1日上午9:00。
②地点: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爱军 座机:024-62034997
传真:024-62034997
手机:13504060751
E-mali:ztjjwzgl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