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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翻译业绩

营销合作合同附加条款翻译项目介绍

注:本页面内容是华译网翻译公司于2010年为法国某跨国公司翻译的国际营销资料的一部分内容。是一份由一家法国公司与一家韩国公司签署的中国市场营销合作合同。华译网提供专业的法律文件法语翻译服务。
 
甲方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资本44 300 560欧元,公司总部地址:ROUBAIX (59100), 57 rue de Blanchemaille,ROUBAIX-TOURCOING工商注册号:11111111。
以下简称 “ XXXXXX”
由欧洲家庭购物ppppp的总经理ppppp女士代表。
                                                        D'une part,
 
乙方
YYYYYY SA韩国公司,公司资本885 000 000韩元,公司总部地址:Gangnamgu, SEOUL, 111111111,首尔工商注册号:111111111。
以下简称 “ Yyyyyy ”或“合作者”
由Yyyyyy法人代表lllllll先生代表。
                                                        D'autre part.
 
回顾下列内容:
2004年7月26日,双方已经签订了合作合同。该合同约定了,EASYCLUB公司授权YYYYYY公司在韩国地区销售XXXXXX公司的产品。
该合同已经
-          根据补充条款1:合作期限延长到2007年6月30日
-          根据补充条款2:合作内容有所扩展
-          根据补充条款3:合作期限延长到2010年6月30日。
合同双方已经再次商定在下列条件下扩展合作内容。
 
合同双方已经约定下列内容:
12004726合同的第1条“合作内容和合作区域”规定如下:
a)     合作内容
本合同是一个销售合同,即双方的关系是合作者购买XXXXXX向其销售的产品并转售给下列对象:
-          居住在韩国的消费者,
-          以及,合作者和Xxxxxx根据共同协议指定的一名中国经销商(“经销商”),具体规定如下。
在任何情况下,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不得被称作委托、授权或者销售代理。
合作者只能在互联网上向韩国地区转售XXXXXX提供给合作者且仅限售于韩国地区的产品。
合作者可以根据本合同第4节的条款在互联网上展示和转售产品。
合作者不得向居住在韩国地区之外的客户销售上述产品。
 
b)     独家经营权
Xxxxxx给予合作者在韩国地区的独家经营权,即Xxxxxx承诺不向韩国地区的任何其他经销商销售他的产品。
合作者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购买,且不直接或间接在韩国地区以邮寄或者远程购物方式(尤其是将用于销售上述产品的网站)转售与Xxxxxx的上述产品类似的任何产品,尤其是不采用“品牌联合”的方式。
 
c)     中国经销商的关系
合作者承诺采取一切必要合同措施来保证这名中国经销商符合所有下列标准:
-          只向终端客户转售Xxxxxx提供给合作者并且仅限售于中国地区的产品
-          只在互联网上转售上述产品,2004年7月26日合同中适用于合作者的第4条规定也适用于此
-          向中国消费者转售的产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法国商品一览表的销售价格的130%(根据销售当时的汇率)
-          遵守2004年7月26日合同第10条的规定
-          遵守2004年7月26日合同第12条的所有规定,尤其是,在中国的活动完全由中国经销商承担责任,Xxxxxx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国经销商承诺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并且应告知第三方他与Xxxxxx是各自独立的权利主体。
-          遵守2004年7月26日合同第13条的所有规定。
在任何情况下,合作者对中国经销商开展合同相关活动以及履行其合同或者法律义务负连带责任。
此外,合作者承诺保护、赔偿并且保证Xxxxxx不遭受任何索赔、起诉、审判、开销和费用,包括因中国经销商转售上述产品导致的或者与此相关的所有司法酬金和费用。
 
2、删除2004726合同的第3条“商品一览表”:
 
32004726合同的第4条“网上销售” 补充如下:
合同双方约定,合作者的网站只针对韩国地区的消费者,不针对任何其它地区。
合同双方约定,经销商的网站只针对中国地区的消费者,不针对任何其它地区。
 
42004726合同的第6条“处理程序” 补充如下:
合同双方约定,合作者发送的订单既包括自身针对韩国消费者的订单,也包括中国经销商的订单。
同样的,Xxxxxx寄给合作者的发票包括从合作者处收到的所有订单,不区分这些订单的来源。
合作者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条款结算Xxxxxx的所有发票,并且处理与中国经销商之间的独立金融关系。
 
52004726合同的第11条“退货商品” 补充如下:
合作者负责处理韩国客户,以及在需要时,中国经销商的退货,并且采取必要措施在韩国进行推广。
 
62004726合同的第17条“客户数据” 补充如下:
合作者应向XXXXXX提交客户数据,以便XXXXXX跟踪在韩国和中国的商业活动的进展。
合同者应要求中国经销商承诺在合同到期时,根据本条款的规定给予XXXXXX购买其客户数据的优先权,不管出于何种动机购买。
 
7、最终条款
删除下列条款:
-          附加条款2中关于向合作者销售过季产品的规定
-          附加条款3中第1条和第3条
本附加条款未更改的2004726合作合同及其附加条款13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保持不变。
一式两份,签字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