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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最大值和最小值的目的是为满足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而提供安全的、营养充足的婴儿配方食品。
1. 营养充足的婴儿配方食品符合科学的标准,促进婴儿生长与发育。作为唯一的营养来源,在给婴儿开始添加合理辅食之前的几个月内,能满足婴儿的营养需求。
2. 考虑到相关的婴儿研究和母乳成分构成,要以评估为基础确定含量,特别是为满足婴儿营养需要索必需的含量方面的科学证据。
3. 除了第三条规定的原则外,在确定最小和最大含量时还应考虑评价的安全性。在考虑有危害健康风险记录的营养素使用上限时,应提供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手段,并对已在婴儿中建立明显安全使用历史的营养素给予论证。从满足婴儿营养需求和已建立的安全使用历史得出的评价,可以考虑作为暂时推荐最大值。以指导为目的确定最大含量和推荐最大值的方法应该明晰、易懂。
4. 在建立最大值和最小值时,应考虑以下情况:
a)  配料和配方的生物活性、加工损耗和货架期期间的稳定性,
b)  婴儿配方食品中一种营养素的总量,需考虑配料和添加的营养素中天然含有的营养成分,
c)  配料中以及加工婴儿配方食品过程中添加的水所含营养物质的内在变异性。
5. 在适当情况下,个别营养素要在最大限量范围内多加一些,以确保婴儿配方食品在货架期内能达到最低含量的要求。
6. 根据营养素参考值,一般表述为每天或每公斤体重摄入的单位量,在建立婴儿配方食品每100kcal(或每100kJ)营养素最大或最小含量时,需要使用以下假设:
a)  出生到六个月龄婴儿平均每天摄入配制好的配方食品量为750mL。
b)  超过这个时期的婴儿代表体重为5 kg。
c)  超过最初六个月龄婴儿的代表性能量摄入为每天500 kcal(或100 kcal/kg/d)。
涉及到特殊配方产品或特殊婴儿群体时,如果有正当理由偏离这些假设中的一个或多个时,需要对方法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