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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范文件资料翻译

    第一条  堆场、仓库、中转站等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应针对现场具体岗位和操作内容,辨识评估可能的HSE风险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细化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对于起吊、动火、多方联合作业等临时或变化的项目应针对性的编写作业计划书或在作业方案中明确HSE风险控制措施,涉及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压实验等作业应按公司作业许可管理的要求明确现场作业许可的程序并严格执行。
    第二条  在用起吊机械、压力容器、压力气瓶、特种车辆以及其它法规要求定期检测检验的设备设施应定期监测检验,现场使用的温度计、压力表定期校验确保完好,消防器材、应急物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及时维护更新。
    第三条  所有涉及现场活动的项目人员(包括承包商、分包商以及临时雇用人员)都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于电工、焊工、以及接触有毒化学品的人员等还应按要求配特殊防护用品。
    第四条  取得准驾资格的人员方能在限定区域内驾驶公司车辆,所有驾驶人员、乘车人员都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遵守交通安全“六条禁令”、车辆行驶前系好安全带,同车人员应相互监督确保安全文明行车。项目人员出差期间应充分考虑交通安全风险,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和外出路线。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的HSE管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