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公证机构证明继承人表示放弃自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真实、合法的活动。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声明人的有效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件。 2、声明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声明人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声明人或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5、放弃的财产凭证复印件。如:房产证、存折、存单,银行卡、基金股票账户证明、车辆登记证、行驶证、保险单据等。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放弃继承声明书参考格式: 放弃继承声明书 声明人:X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现住北京市XX区XX路X号院X号楼X层XXXX号。 我是XXX(性别,一九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北京市X区X街X楼X单元X号,于二OX年X月X日死亡)的儿子,是其法定继承人之一。XXX过世后,在其名下遗有北京市X区X街X楼X单元X号房屋一套,房产所有证编号为:XXXX。现声明人声明自愿放弃对上述房屋中XXX所有的继承权。 本声明所包含的意思表示为声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无他人欺诈、胁迫,亦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如有不实,声明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名: 201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