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发起人的资格证明;
(2)发起人达成的设立公司的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3)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的批件或审查意见;
(4)设立公司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应包括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和资信情况、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设立方式、总投资、股本总额、股份募集范围、途径、股份总额、每股面值等;
(5)公司章程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办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参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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