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一)出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各级人民政府在其权限内同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文件;出让地块情况说明(包括位置、面积、四至等),土地评估证明;
(二)受让方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受让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颁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受让方是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
(三)出让方、受让方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注:华译网翻译公司转发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程序,本公司提供专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翻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