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就是商品房的购买者(即抵押人)以其所购的商品房向银行(即贷款人、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按期归还借款所签订的合同。
一.申办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的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贷款银行:
(1)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定代表人授权信贷员办理时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银行的金融许可证;
(2)借款合同文本。
(二)抵押人:
(1)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有共有人时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明;
(2)抵押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等;
(3)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文本;
(4)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应到公证处书面作出承诺;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注意事项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法律、法规或规章禁止买卖或转让的财产;
(2)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3)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财产;
(4)应履行法定登记手续而未登记的财产;
(5)法律、法规或规章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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