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其他权利义务
(一) 乙方须提供符合如下要求的证件和个人资料:如乙方有工作单位,须提供身份证信息、单位名称及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人电话;如乙方为在校大学生,须提供身份证信息、学校名称及地址、学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人电话。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和个人资料(下称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并保存。甲方承诺,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仅供本次租赁及附属事宜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作为他用。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工作单位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联系方式等资料,且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的文件有虚假,甲方可随时要求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乙方为非北京市户口的,则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如因未能办理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信息如发生变更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时通知导致的任何损失,责任由乙方
自行承担。
(二) 甲方的房屋管理权:甲方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不定时公共区域查验及保洁工作。
(三)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即视为甲方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仔细阅读合同附件《居住生活注意事项》。租赁期限内,乙方应保障自身及同住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出现人身及财产损害,应遵循“谁导致谁承担”的原则进行处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乙方及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问题。
(四)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自如空间”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及其他安全产品。乙方的手机号码、自如空间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及其他安全产品是甲方识别乙方身份及指令的标志,所有使用乙方自如空间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及其他安全产品的操作即为乙方的(授权)操作行为,因乙方自如空间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及其他安全产品遗失、泄露、被窃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任何使用乙方的自如空间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及其他安全产品发送至甲方软件系统的指令构成乙方不可撤销的指示,甲方对于依照该指示进行的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租赁期限内,乙方应自行注意小区、物业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含生活费用缴纳通知、试水通知、设施检查通知等),并妥善处理相关事项。必要时,应及时联系甲方工作人员。乙方处理前述通知及事项时,应辨别真伪,避免损失。
(六) 鉴于甲方已为上述房屋及其卧室配备智能密码锁,乙方须妥善保管开锁密码并合理使用智能锁具。如因乙方擅自自将开锁密码泄露给他人导致房屋发生被擅入,被盗,被抢并给乙方自身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乙方泄露开锁密码的行为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向该第三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因乙方泄露开锁密码的行为导致房屋损坏的,乙方须就房屋损坏事实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 乙方应仔细阅读甲方关于自如客黑名单的规则(详见本合同后附《自如黑名单规则》), 如乙方存在违反该规则之行
为,甲方有权按照该规则作出相应处理。乙方的违规行为达到合同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