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妇产科杂志》是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妇产科专业杂志,以广大妇产科、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者为主要读者对象。本刊立足临床,坚持实用,以解决妇产科临床、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提高医疗及保健水平为宗旨,深受广大读者喜爱。本刊主要栏目有“专题讨论”、“论著与临床”、“医疗事故与过失的技术防范”等,欢迎作者来稿。
2、本刊对来稿的要求
2.1 文稿质量与基本写作要求 来稿要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中心突出、论点明确、数据准确、文字精炼,文章层次分明,使用正规简化字。文章标题要求突出主题,简明扼要,能吸引读者。中文标题在20个汉字以内为宜。论著类稿件一般不超过3500字,综述、讲座类文稿不超过5000字,“技术交流”、“教训分析”类文稿不超过2500字,“短篇报道”类文稿不超过1200字。
来稿请用计算机以Word或WPS格式打印。附寄软盘者,请用北大方正小样文件或纯文本格式文件(*.TXT),如为WPS格式(*.WPS)、Word格式(.DOC),应转为纯文本格式(*.TXT)。电子邮件投稿地址见本刊版权处。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本刊进行确认,同时需邮寄单位投稿介绍信。本刊拒收字迹不清、书写潦草等不负责、不严肃认真的稿件。
2.2 关于署名和作者单位 文章作者应当是:①参与选题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对修改,在学术上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章发表且对文章内容负责者。
作者署名的次序按对该项研究和对该文章贡献的大小排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需事先征得所有署名作者对排列顺序的书面意见,每位作者的姓名必须确认并保证书写无误。
对参加一少部分工作的人员,以及给予部分帮助、一般性指导、提供资助者,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于文末致谢。
本刊对作者署名以稿件投来时的署名和排序为准,不作任何干预。若作者中途要求增减作者或变更排序,必须提供与此次修改前后有关的全体作者的书面证明。
不同单位的作者,其姓名的右上角必须加角注号,其号码应与各作者单位前加注的号码一致。
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省份、工作单位(及科室)、邮政编码,厂矿医院、部队医院务请注明详细通讯地址。请留下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联系电话,以便我们与作者联络。
作者属实习、进修等性质者,应在脚注内说明。
作者工作单位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本刊编辑部,并在脚注内注明现在单位名称。
若作者未作特别说明,则本刊以文章第一作者为通讯作者,文稿修改及所有联系都与第一作者进行。
2.3 摘要 论著类文稿需附中、英文摘要;综述、讲座和临床交流类文稿需附中文摘要。中文摘要200字左右,相应的英文摘要400个实词。英文摘要包括英文文题,其下标出前三位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作者单位、单位所在省、市、县名相应的英文译名及邮政编码。论著类文稿的中、英文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详见本刊2005年第12期第745页。中、英文摘要的内容要一致。
2.4 关键词 论著、综述类文章需标引最少3个、最多5个中文关键词及相应的英文关键词。尽可能用最新版本的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Index Medicus》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之词,该表上查不到的词可:①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②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③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另外,药名可作为关键词;关键词不要用缩写词。
2.5 医学专用名词 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由科学出版社1989~1997年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的医学名词可以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和人民卫生出版社最新版本的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妇产科学》为准。药物名称以最新版本的药典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为准。英文药物名称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2.6 缩略语 应于文章首次出现缩略语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加括号注明其中文缩略语、英文全称及英文缩写。医学缩略语应以医学缩略语词典为准,切忌自造。对众所熟知的缩略语,可不注出其中、英文全称。
2.7 图表 本刊采用三线表。凡能用文字说明的问题,尽量不用表,只有用表格才能表达清楚、让人一目了然的内容才用表格,文中则不要再重复文字叙述。线条图应墨绘在硫酸纸上,最好用计算机制图并提供激光打印图样。照片要求清晰,每幅照片背面注明作者单位、文题、作者姓名及图号、图的上下方位。图片请勿折叠,如采用人物图像,必须征得本人书面同意。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法和放大倍率。图表中若有引用他人文献者,请注明。论著类稿件中的表题、图题需标出英译文。
2.8 统计学符号 按国家标准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
2.9 计量单位 采用法定剂量单位,执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剂量单位》。
2.10 数字的书写 按国家标准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百分数的范围,前一个百分符号不能省略,例如1%~5%。附有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时应写成:2 cm×3 cm×2 cm,而不应写成2×3×2 cm3。
2.11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只列亲自阅读的主要者,论著类文章不超过10条,综述类文章不超过20条,按引用顺序列于文末,并在内文引用处右上角以“[]”号注明序号。外文必须打印。
2.12 投稿手续 来稿需由第一作者单位开具投稿介绍信,并需证明“文章材料属实;不涉及保密;无一稿多投”等项。
3、基金及获奖文稿作者投稿注意事项:①所投文稿所涉及的课题如获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重大科技项目等,应将基金证书、基金编号、项目证书及编号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寄来;②所投稿件凡属国家或部、省级以上科学基金、攻关课题已获奖的论文,请将有关审批机构或部门审批证明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寄来本刊编辑部;③所投文稿涉及专利或通过成果鉴定者,需将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寄来;④作者所投稿件在本刊发表后5年内获得国家、部、省级奖项者,届时作者均应将获奖证书复印件寄来本刊编辑部。
4、本刊根据需要接受国内外重要科学引文数据库全文或摘要检索,若作者不同意,请来稿时声明,否则即视为同意。
5、根据《著作权法》和医学科技文稿必须送专家审查的要求以及本刊的具体出版情况,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理中,作者可凭稿件编号查询处理情况;收到来稿回执后6月如未收到编辑部录用通知或修改信者,请与编辑部联系,以确认稿件近期是否刊用,然后方可自行处理该稿。根据《著作权法》的基本精神,本刊反对一稿两投。
6、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进行文字修改、删减,不同意本刊修改或删减者请投稿时声明,否则视为同意。凡有重大改动,则提请作者对修改意见进行斟酌和确认。作者修改完稿件后须将原稿、修改稿、编辑部修稿意见以及对修稿意见的逐条答复(不管同意不同意),一并寄回本刊。审修时间较长,超过6个月的稿件应作新的增补和润色,作为新稿处理,重新登记。修改稿逾期2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稿件请自留底稿,本刊不退稿。
7、稿件一旦录用,即发给作者录用通知。稿件刊登后,即按规定发给稿酬(其中含各数据库的使用费),并送当期杂志1册。
8、来稿一经接受刊登,应由作者向本刊出版单位《实用妇产科杂志》编辑部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授权书。
9、本稿约是本刊对作者投稿之要约。凡向本刊投稿者,均需事先认真阅读本刊稿约,凡将稿件投来本刊者,均视为同意本刊上述投稿之约定者。
10、来稿请寄:四川省成都市文庙西街80号《实用妇产科杂志》编辑部。邮政编码:610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