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准备回中国结婚的加拿大华人朋友不知道如何办理单身证明,我们可以提供专业服务,帮助您顺利办妥有关证明,顺利回国结婚。以下是我们从中国驻加拿大领事馆网站下载的部分内容,里面说得不是很具体,未提供单身证明的格式要求和开具单身证明的具体细节,读者看完也一头雾水。我们的律师非常熟悉办理单身证明的流程,有需要的请与我们联系。
办理单身证明认证须知(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大使馆) 2010/01/01 一、加拿大公民及侨居加拿大的中国公民在中国结婚,适用于中国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男性须年满22周岁,女性须年满20周岁方可办理结婚登记。
二、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须向中国婚姻登记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和赴华签证。
2、未婚证明,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地点、国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职业及经济来源、婚姻状况(未婚、离婚或丧偶);丧偶的须附《死亡证明书》;离婚的须附《离婚证书》。
三、申请未婚证明手续:
第一步:由加拿大当地律师或公证员(Notary Public)办妥公证(应附中文译文);
第二步:经加拿大加拿大外交部或魁北克公证员协会认证(Authentication);
第三步:来我馆认证。
四、未婚证明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未婚证明书只能办理1份。
五、办理认证一般需4个工作日。当日取件(特急费)50加元;次日或第三日取件(加急费)35加元。当日取件(特急)必须在上午11点之前递交。
六、收费标准:每份30加元
注:1、领取公证文件时付费,本馆只收取加元银行卡、汇票及保付支票。
2、以上说明内容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解释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使馆领事部
515 St. Patrick Street, Ottawa, K1N 5H3
对外办公时间:9:00-13:00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Tel :613 –7893434-232 Fax: 613-7891414
网址: http: www.chinaembassycanada.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