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加拿大籍华人在国内工作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需要在中国加拿大使领馆办理同名或同一人公证认证,就面临一个是否需要亲自回加拿大办理的问题。如果回加拿大办理,会面临国内工作请假和长途奔波劳顿和费用问题。为此,我们公司专门针对这种情况制定了可行而合理的解决方案。最近我们就成功地为一名在上海的加籍华人办理了中国驻多伦多领事馆同名(同一人)公证。他长期在上海工作,祖上传下一套房产,他有继承权,因为他的经济条件比其他继承人好一些,所以他想放弃继承权。在上海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就是他手里的加拿大护照上的名字是英文名字,中国政府无法在纸面上证明该名字与他原来的名字是否同一个人。所以他就找到了我们。我们根据他的实际情况,多方考证制定了非常简便的一个方案。以下是一个声明书模板,供参考。有需要的。请联系我们。
声明书 声 明 人 姓 名 xxxx YANG 性 别 男 国籍 加拿大 出生日期 1970.xxx 护照号码 xxx 职 业 电 话 住 址 声 明 内 容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现名xxxx YANG(加拿大护照姓名),原名杨xxx(户籍注销证明)。即,加拿大护照与户籍注销证明所指是同一人。
我声明以上内容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声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内容: 本人系加拿大籍华人,持加拿大护照,号码: 。 在 年加入加拿大国籍之前,本人系中国公民,持中国居民身份证, 号码: 。XXX和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 省 市登记结婚。中国结婚证号码: 。 本人声明,持有上述加拿大护照、中国居民身份证和中国结婚证者,均为同一人。
我保证以上信息全部属实,特此声明。
---------------------------- 声明人签名: 2017年 月 日
需要由加拿大公证人,之后还需省政府认证和中国领事馆认证。
顺序应该是: 加拿大律所公证→加拿大省政府→中国驻加加拿大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公证→上海公证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