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完整、如实填写申请表。如信息不真实或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可能会导致拒签;
2、提交一张近期彩色照片、一份护照资料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至少为6个月,并有2页以上的空白签证页;
3、申请人本人递交申请材料,使馆不受理邮寄申请;
4、第三国公民(不包括其他国家驻阿富汗外交和领事人员)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有效阿富汗签证、工作许可证、机票和酒店预订单;
5、使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二、签证种类及要求
(一)外交、公务或礼遇签证
1、持外交或公务护照
2、阿富汗外交部、有关国家驻阿富汗使领馆、联合国组织的外交照会
3、中国被授权单位签证邀请函原件(中国被授权单位系指中国政府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外事办公室、商务厅,以及外交部领事司认可的其他单位和部门,下同)
(二)中国公民或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员的家属探亲签证(“Q”签证)
1、国内亲属邀请函
2、亲属关系证明
3、机票预订单
(三)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员的家属探亲签证或其他私人事务签证(“S”签证)
若申请人赴华探亲,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内亲属邀请函
2、亲属关系证明
3、机票预订单
若申请人赴华就医,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医院出具的邀请函或诊断书复印件(须注明此医院座机电话和联系人)
2、阿外交部领事司或第三政治司出具的介绍信
3、机票预订单
4、银行存款(4000美元以上)
(四)商务签证(“M”签证)
1、中国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住址证明及英文翻译件
4、银行存款(4000美元以上)
5、阿外交部认证的无犯罪证明原件及英文翻译件
6、往返机票(目的地与邀请函一致)
近5年内有赴华记录者申请商务签证提供以下材料:
中国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原件
(五)参加非盈利性交流、访问、考察等签证(“F”签证)
1、中国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原件
2、单位介绍信
(六)工作签证(“Z”签证)
1、中国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原件
2、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就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有资质的中国医院或阿富汗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学习签证(“X”签证)
1、录取学校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教育部颁发的“外国留学生签证申请表”,即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3、阿富汗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并不能确保签证一定获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