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本文摘自中国驻爱尔兰大使馆
使馆只受理在爱尔兰共和国境内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中国公民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事实和行为原则上应向中国境内的涉外公证处申办公证书,并到中国外交部办理好再认证,使馆不再办理再认证,如有关房产证、结婚证、离婚证、成绩单、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
当事人须亲自到大使馆办理公证,填写《使、领馆公证、认证申请表》并在使馆领事官员面前签名,保证表中所填内容真实;如有不实,应负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办证费是20欧元/份,需时一周。
请在取证时使用爱尔兰银行(Bank of Ireland)、爱尔兰联合银行(Allied Irish Bank)或爱尔兰邮局(An Post)出具的汇票(bank draft,post order)支付费用,收款方为中国驻爱尔兰大使馆(Chinese Embassy)。
一、 委托书公证:
1、 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护照、居留证明);
2、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如办理房产委托,应提供房产权证明及产权是否与他人共有的证明等);
3、 委托人草拟的委托书;
4、 公证认证申请表;
5、 法人申请者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二、 声明书公证
1、 声明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护照、居留证明);
2、 声明人草拟的声明书;
3、 与声明书内容有关的材料(如放弃财产继承声明,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声明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如未婚声明,若当事人为离婚应提交离婚证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若当事人为丧偶者,须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 法人申请者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5、 公证认证申请表。
三、 健在公证
1、 本人的有效护照;
2、 居留证明(外籍人除外);
3、 离、退休证;
4、 公证认证申请表
四、 指纹公证
1、 本人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
2、 公证认证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