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护照只颁发给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且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申请。根据2007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有关规定,普通护照有效期调整为十年(持照人年满十六周岁)和五年(持照人未满十六周岁)。凡护照有效期届满或无足够签证页,即可申请换发护照,不再办理护照延期和加页。
一、颁发护照(新生儿)
提交材料:
1、一份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一式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白色背景、尺寸48毫米X 33毫米、头部宽度21至24毫米、头部长度28毫米至33毫米);
3、经阿联酋司法部或卫生部公证及外交部认证的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新生儿父母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阿联酋居留签证复印件、结婚证(或经双认证的结婚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出具的儿童不具有外国国籍的书面声明或儿童退出外国国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父母一方为外国籍,还须提交该国驻阿使领馆出具的儿童不具有该国国籍的证明。
6、新生儿父母须同时到场。
二、换发护照
提交材料:
1、一份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一式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白色背景、尺寸48毫米X 33毫米、头部宽度21至24毫米、头部长度28毫米至33毫米);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阿联酋居留签证复印件。
4、护照过期的,提交护照过期情况说明。
三、补发护照
提交材料:
1、一份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一式三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白色背景、尺寸48毫米X 33毫米、头部宽度21至24毫米、头部长度28毫米至33毫米);
3、原护照复印件及阿联酋居留签证复印件(如无,提交阿移民局出具的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护照损毁的,提交损毁的护照及损毁情况说明;护照遗失的,提交阿联酋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护照遗失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护照遗失情况说明。
已提交的护照遗失补发申请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
四、护照加注(姓名加注)
提交材料:
1、一份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一式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白色背景、尺寸48毫米X 33毫米、头部宽度21至24毫米、头部长度28毫米至33毫米);
3、夫妻双方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阿联酋居留签证复印件、经阿联酋外交部认证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公证书和法律文件。
五、办理周期
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可正常受理的常规护照申请(如原护照系受理馆签发或仍在有效期内的普通护照),自申请之日起,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签发,一般不办理加急。护照损毁、遗失申请补发或护照过期时间较长申请换发,须向原发照机关核实情况,经原发照机关确认后方可办理,具体时间由我馆向申请人说明。
六、办理费用
详见我馆发布的《关于调整护照等旅行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七、关于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换发、补发以及申办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及应急证件、“回国证明”等具体事项,请详询我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