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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菲律宾的关系 |
一、双边政治关系回顾 中国同菲律宾于1975年6月9日建交。建交以来,中菲关系总体发展稳定,高层互访不断,两国政府间建立了多层次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其中两国于1986年建立外交磋商机制,迄今共举行了11次外交磋商。两国在经贸、文化、科技和旅游等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民间往来日益增多。 25年来,中菲保持了高层互访势头。马科斯总统(1975年6月)、阿基诺总统(1988年4月)、拉莫斯总统(1993年4月)、埃斯特拉达副总统(1994年6月)、参议院主席冈萨雷斯(1995年10月)和马塞达(1997年4月)等先后访华。李鹏总理(1990年12月)、乔石委员长(1993年8月)等先后访菲。1996年11月,江主席对菲进行国事访问,两国领导人同意建立中菲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合作关系,并就在南海问题上“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达成重要共识和谅解。江泽民主席与拉莫斯总统在1993年西雅图、1994年茂物、1995年大阪APEC会议及1997年吉隆坡东亚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等场合曾多次会晤。江泽民主席与埃斯特拉达总统在1998年吉隆坡、1999年奥克兰APEC会议期间举行了双边会晤。李鹏总理与拉莫斯总统在1996年曼谷亚欧会议期间曾经会晤。1998年6月,谢非副委员长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使出席菲独立百年庆典,会晤拉莫斯总统和当选总统埃斯特拉达。1999年11月,国务院总理朱 基对菲律宾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在马尼拉举行的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第三次非正式会晤。2000年5月,菲总统埃斯特拉达对华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关于21世纪双边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 中菲除互设大使馆外,中国在菲宿务,菲在中国厦门、广州、香港和澳门分别设有总领馆。 二、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中菲经贸合作发展较快。建交时,两国政府签订了贸易协定。1977年以来,中菲双方每年在北京和马尼拉轮流举行局级贸易联委会会议,商签年度贸易议定书和安排两国间进出口主要商品,迄今已举行了21次。1993年4月,菲总统拉莫斯下令取消对中国贸易歧视性措施,使中菲贸易走上了正常发展轨道,并出现迅速增长的势头。建交初期,中菲年贸易额仅1.09亿美元。1999年双边贸易额已达22.9亿美元,同比增长12.9%。中方出口13.8亿美元,下降8.8%,进口9.1亿美元,增长76.4%。2000年中菲贸易额31.4亿美元,同比增长37.4%,中方出口14.64亿美元,进口16.77亿美元,分别增长6.2%和84.8%。 近年来,中菲经济合作也有长足发展。1992年两国正式签署了鼓励投资及互惠保护协定,1993年又签署了经济技术合作协定。1999年两国财长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同年两国农业部长签署了两国政府间?关于加强农业及有关领域合作协定?,拟于2001年建设完成“中菲农业技术中心”。截至1999年底,菲来华投资协议金额22.14亿美元,实际投入9.59亿美元。截至1999年上半年,中方在菲投资总额为1103万美元,截至1997年在菲开办合资、独资企业155个。 三、文教、科技、军事等领域的交往与合作 中菲文化交流较为活跃。两国间签有文化协定,并已签署11个两年度执行计划。两国间还签有广播电视合作协定。中菲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发展。两国签有科技合作协定,迄今已举行12次科技合作联委会,共签署224个项目。两军高层实现互访,同意加强人员交流与培训、增加军情通报。1997年,迟浩田国防部长访菲。1998年5月,菲国防部长阿巴特访华,中国军舰应邀参加菲海军建军100周年庆祝活动。2000年10月,菲军总参谋长雷耶斯访华。两国还签有民用航空运输协定、旅游合作协定等,结有9对友好省市。 四、双边关系中的问题 中菲两国在南沙部分岛礁归属问题上存在分歧。1995年以来,双方经过多轮磋商,同意通过双边友好协商寻求解决分歧的办法。1996年11月,江泽民主席和菲总统拉莫斯就在南海问题上“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达成共识。两国间设有在南海地区探讨合作的磋商机制,包括渔业合作、海洋环保和建立信任措施三个工作组。其中建立信任措施工作组于1999年3月启动,并于10月举行了第二次会议。双方同意通过友好磋商,并根据广泛接受的国际法原则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决分歧,认为不应让有关分歧影响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双方强调将致力于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双方同意保持克制,不采取可能导致事态扩大化的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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