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一)中国驻哥斯达黎加大使馆授权为旅居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的中国侨民颁发因私普通护照、旅行证件。
(二)护照是重要的身份证件,应妥为保存使用,不得损毁、涂改、转让。申请颁发、换发、补发护照,均需本人亲自到本使馆领事部办理。
(三)根据有关规定,护照到期后均应换发,不再办理延期。
(四)护照统一由位于纽约的制证中心负责制作,护照的换发、补发时间不取决于本馆,不办理加急。使馆在收到制作完毕的护照后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护照。
(五)申请旅行证一般需5个工作日。
(六)照片要求:半年内正面免冠不带任何饰物的彩色半身照,光面相纸,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服装为深色。照片尺寸为48mm x 33mm,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
(七)收费标准:
1、新发/正常换发30000科朗或60美元。
2、补发/非正常换发/非正常补发55000科朗或110美元。
3、加注7000科朗或15美元。
4、旅行证14000克朗或30美元。
(八)无邮寄服务。
二、申办护照
因私普通护照
(一)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申请表(点此下载);
2、证明当事人的中国国籍、出生日期的证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的哥斯达黎加或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居留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护照照片三张;
5、当事人须本人递交申请。
(二)换发因私普通护照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申请表(点此下载);
2、原持护照及资料页复印件;
3、当事人的哥斯达黎加或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居留证及复印件;
4、护照照片三张;
5、当事人须本人递交申请。
(三)补发因私普通护照(遗失或被盗)
如不慎将护照遗失,应立即报警,并向本馆领事官员报告。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此下载);
2、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持照人姓名、出生日期和地点、进入哥斯达黎加或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的事由、日期、航班和口岸、丢失护照的号码、签发护照的机关和签发日期,以及丢失护照的详细经过等;
3、哥斯达黎加或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警方出具的护照报失证明;
4、丢失的护照复印件和哥斯达黎加或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签证的复印件;
5、长期在哥斯达黎加或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居留者,需提供现居住国的居留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护照照片三张;
7、第一次申请补照,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即可发照;第二次申请补照,在核实有关情况后三至六个月发照;第三次则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一年予以补照;
8、当事人须本人递交申请。
三、旅行证
旅居哥斯达黎加或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和萨尔瓦多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以及其他不便或不必持中国护照的中国公民欲回国或去祖国大陆经商、旅行、探亲等,可申请旅行证。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此下载);
(二)填写书面申请书,说明申请旅行证的理由;
(三)原持护照或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当事人哥斯达黎加或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护照照片三张;
(六)当事人须本人递交申请;
(七)如系临时来上述国家人员护照遗失或被盗,还须提供哥斯达黎加或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警察局出具的报案证明和护照遗失或被盗的详细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