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索引:
1、侨民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2、实行侨民登记的目的是什么?
3、办理侨民登记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4、实行侨民登记的原则是什么?
5、怎样进行侨民登记?
6、注意事项
1、侨民登记的依据是什么?
为了便于向旅居哥斯达黎加的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提高领事服务的质量,更好地维护侨胞的切身利益,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有关规定,并参照世界许多国家的做法,大使馆领事部对旅居在哥的中国侨民实行登记。
2、实行侨民登记的目的是什么?
1、便于大使馆确定在哥的中国公民身份并了解他们的状况;
2、便于大使馆为在哥的中国公民办理护照等有关领事证件手续;
3、便于在事故、逮捕或受伤等特殊情况下及时向侨胞提供协助;
4、便于在发生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时及时向侨胞提供信息,以减少侨胞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5、便于在特殊情况下协助侨胞与国内亲人进行联系;
6、便于在登记人发生伤亡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时向当事人亲属提供协助;
7、便于大使馆在任何需要的时候及时与侨胞取得联系。
3、办理侨民登记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1、所有在哥斯达黎加取得居留权或在哥居住半年以上的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
2、登记人持有有效护照。
4、实行侨民登记的原则是什么?
侨民登记根据自愿原则进行。
登记人的全部资料属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未经本人允许,大使馆不会向任何机构或个人透露。
5、怎样进行侨民登记?
1、侨民登记时,由本人携带护照、照片、居留证件亲自到大使馆领事部(地址:Frente a la Casa de Don Oscar Arias, Rohrmoser, San José)进行登记;
2、填写《旅居哥斯达黎加中国公民登记表》(表1为已获得居留者登记,表2为未获得居留者登记),一份表格登记一人;
3、申请护照换发、补发、延期、加注的中国公民,可在办理领事证件时进行登记;
4、婴儿出生两个月内,由父母、亲属或抚养人持出生证明向大使馆申请登记。
5、因下列情况需改变登记内容时,本人或亲戚朋友应及时填写《登记资料变更表》并传真给大使馆(传真号码:00506- 22914654):
1)因家庭搬迁、结婚、离婚、收养、认领等原因引起登记资料变更者。
2)因加入哥籍导致身份变化者。
3)登记人失踪或死亡。
4)变更姓名者,未满十八周岁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大使馆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由本人向大使馆申请变更登记。
6、注意事项
在申报或变更登记资料时,不得伪造、涂改资料,不得假报,不得冒名顶替他人办理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