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证(L):
旅游签证: 发给赴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赴中国的外国公民。
所需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
2.护照复印件: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标准复印纸);
3.签证申请表: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并由申请人签名;
4.照片: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4cm×3cm),粘贴在签证申请表上;
5.往返机票订单;
6.签证官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在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出生、后加入古巴国籍者,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或台湾旅行证件)及护照照片页及延期页(如有)复印件。无法提供者须提供出生证明或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及复印件。
2.出生在中国且曾获得中国签证的古巴籍华人,持新换发的古巴护照申请签证时,须提供原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
3.上述两类人员在填写签证申请表时须填写中文姓名。
4.持第三国护照的申请人须提供在古巴的合法居留记录及其复印件,并请如实、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附表)D项。
5.申请旅游多次入境签证,另需提供曾获得的旅游签证复印件以及两次或以上出入境印章页复印件。
访问签证(F):
访问签证:发给应邀赴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以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六个月的外国公民。
所需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
2.护照复印件: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标准复印纸);
3.签证申请表: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并由申请人签名;
4.照片: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4cm×3cm),粘贴在签证申请表上;
5.往返机票订单;
6.邀请函原件或传真件,及其复印件。包括:
○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签证通知表;
○商务活动文件;
○会议通知;
○经贸交易会请柬或其他邀请函件;
○JW201或JW202表、入学通知书1 份(180 天内短期留学)。
7.签证官员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申请多次访问签证,须提供曾持访问签证往返中国大陆至少2次的出入境印章和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第三国护照的申请人需提供在古巴的合法居留记录及其复印件,并请如实、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附表)D项。
学习签证(X):
学习签证:发给赴中国留学、进修或实习,停留期六个月以上的外国公民。
所需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
2.护照复印件: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标准复印纸);
3.签证申请表:必须如实、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主表)》和签证申请表(附表)B部分并由申请人签名;
4.照片: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4cm×3cm),粘贴在签证申请表上;
5.申请人须持以下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
○ 录取通知书;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格。
关于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的说明:
1.照片须贴在指定位置,并盖医院专用章;
2.接受“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所有项目的检查;
3.须让担当医师填写意见栏并签字;
4.6个月内有效。
注意事项:
请于入境30日内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办居留手续。
工作签证(Z):
工作签证:发给赴中国工作、商业演出或进行学术交流的外国公民,及其随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所需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
2.护照复印件: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标准复印纸);
3.签证申请表:必须如实、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主表)》和签证申请表(附表)A部分并由申请人签名;
4.照片: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4cm×3cm),粘贴在签证申请表上;
5.完整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格原件和复印件。
6.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原件和复印件;
7.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
○文化部对赴华进行商业性文艺演出人员出具的批件。
赴华工作外国人的随任家属,须提供中方《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和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详情请在接待窗口咨询。
关于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的说明:
1.照片须贴在指定位置,并盖医院专用章;
2.接受“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所有项目的检查;
3.须让担当医师填写意见栏并签字;
4.6个月内有效。
注意事项:
请于入境30日内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办居留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