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1份。为加快您申请的办理进度,建议旅居荷兰中国公民在线预约并填写、打印并提交申请表。
2、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光面纸质近照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如未在线预约填表者,还需提供一份带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将现场还给本人,恕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
3、以下可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护照、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证等原件或复印件。
4、荷兰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其他证明材料
护照颁发:适用于具有中国国籍和当地合法居留,未曾持有护照的中国公民,主要为当地出生的儿童。另需提供:
1、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亲只需提交一方)。
2、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亲可不提供)。
3、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单亲只需提供一方,但须声明如孩子父母亲另一方追究法律责任,全部由其承担)。
护照换发:换照需提交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
2、护照签证页已用完。
3、容貌变化较大,经确认确有需要者。
护照补发:适用于申办人护照遗失损毁、被盗抢等情况。另需提供:
1、护照遗失损毁、被盗抢的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旅荷经历,护照遗失损毁、被盗抢情况,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
2、如护照系遗失或被盗抢,还需提供警察局报案记录。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在加入荷兰或其他国家国籍后,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前往中国须持用外国护照申请签证,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2、在荷出生儿童的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则该儿童具有中国国籍,可为其申请中国护照。
3、在荷出生的儿童父母一方为荷兰籍,另一方为中国籍时:如孩子出生时,其中国籍父亲或母亲已获荷永久居留权,则承认该儿童具有荷兰国籍,可为其荷兰护照颁发签证;如孩子出生时,其中国籍父亲或母亲未获荷永久居留权,则不承认该儿童的荷兰国籍,该儿童仍为中国公民,为其发旅行证。
4、未成年人申请护照,需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代为签署申请表格。
5、申请人须到大使馆办理,不能邮寄递交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6、因申请人身份需经国内有关机关核实确认,因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请申办人关注使馆网站通知领取护照。
7、请注意及时领取护照。超过3个月不领取将注销护照,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
8、遗失或被盗抢的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如在递交申请后又找回原护照,亦不可撤回申请,应尽快将护照送交大使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9、领事官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
申办普通护照费用:25欧元。无加急服务,核实身份后一般需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