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所出具的法律文书。
中国驻加纳使馆受理的公证申请仅限于在加纳旅居的中国公民。公证一般有:委托书公证、声明书公证、中英文相符公证、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公证等。
一、公证申请要求
(一) 如实、完整、清楚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 提交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护照)及复印件;
(三) 提交与公证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 提交领事官员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 公证申请文书,需用墨水笔写成(或用电脑打印),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六) 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公证申请书上签名并签署当时日期。
二、房产委托的一般事项
(一) 委托向房管部门登记和领取房产证或办理过户手续;
(二) 委托对房产进行管理,修缮;
(三) 委托办理修缮拆建手续或签订有关征地拆迁协议,订立租约,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款和支付有关费用等;
(四) 委托向人民法院就房产问题起诉或应诉,应写明受委托人是否有权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或聘请律师;
(五) 写明受委托人是否有权转委托,委托期限等,办理各事项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三、民事诉讼委托的一般事项:
代为调查,提供证据;代为出庭;自行和解;接受调解;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申请上诉;申请撤诉;申请执行;代为签署有关文书;转委托等。
四、注意事项
经中国使馆公证过的文书,不得拆装和涂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负全部责任。
五、办证时间及收费标准
文书公证不受理急件,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如下:
民事类:(婚姻状况、委托书、声明书等)20美元。
商务、财产类:(财产继承和转让、商务等)40美元。
生存公证:5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