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中吉两国互免签证协议,吉尔吉斯斯坦公民持外交、公务护照入境中国无需办理签证。其他种类护照持有者均须办理赴华签证。
2. 办理赴华签证必须提供内有空白签证页的有效护照。
3. 中国使馆不受理签证延期申请。
4. 如有需要,大使馆将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补充文件或面谈。
5. 申请人本人须如实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
办理旅游签证须提供
1. 有效出国护照。
2. 签证申请表并贴一张申请人彩色照片。
3. 中方被授权的旅游公司的有效邀请原件。
4.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办理商务签证须提供
1. 有效出国护照。
2. 签证申请表并贴一张申请人彩色照片。
3. 中国被授权单位出具的盖有印章和签署的签证通知表原件 (注明被邀请人的俄文或英文姓名、真实身份、出国护照号、赴华目的和在华停留时间等)。
办理过境签证须提供
1. 有效出国护照。
2. 签证申请表并贴一张申请人彩色照片。
3. 目的国的有效签证和联程机票。
办理学习签证须提供
1. 有效出国护照。
2. 签证申请表并贴一张申请人彩色照片。
3. 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4. 学校发的JW201表或JW202表。
5. 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需提交吉方出具的医院体检证明及爱滋病检验报告。
办理工作签证须提供
1. 有效出国护照。
2. 签证申请表并贴一张申请人彩色照片。
3. 中国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函电。
4. 中国劳动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或者被授权单位签发并盖由外国专家局印章的《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 如是商业演出,须提供文化部《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及文化部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办的签证通知函电。
团体签证
团体签证只发给集体出入境的外国人团组,其签证做在团组名单上,不需要填表、交照片。
旅游团体签证适用于5人以上的旅游团组,需提供:
1. 有效出国护照及复印件。
2. 中国被授权旅游公司的邀请函。
3. 旅游团组成员名单。
赴港签证
我馆可颁发入境一次或两次,每次停留不超过14天的赴港旅游或商务签证,须提供:
1. 有效出国护照。
2. 签证申请表并贴一张申请人彩色照片。
3. 申请其他类别的赴港签证或停留超过14天的赴港旅
游或商务签证,须报香港入境处审批,答复时间不能确定。
您可以径直同香港入境处联系。电话是00852-28241212,
传真是00852-28241133 。
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途经香港,可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在港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超过7天者,须办理进入许可。
领事规费
1. 我馆办理签证分为普通件,加急件和特急件。 普通件为5个工作日取证。加急件为2-3个工作日取证,另收取加急费20美元; 特急件为受理当日取件,另收取特急费30美元。
2. 吉尔吉斯斯坦公民一次入境签证费为50美元,
二次入境签证费为75美元
半年多次入境签证费为100美元,
一年多次入境签证费为150美元,
团体签证每人收取40美元(加急每人另收10美元,特急每人另收15美元)。
3. 香港签证费30美元,
香港进入许可10美元。
我馆将根据国内要求及时更新、调整办理上述各类签证的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