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驻肯使馆只受理在肯居留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书公证申请。临时出国人员不予受理。
(二)驻肯使馆只为本馆或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出具的结婚证、护照等证件办理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文与译文相符公证。
(三)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声明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和居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交公证当事人出具并经公证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四)当事人有效的申请公证的文书原件;
(五)申请公证的文书复印件及译文;
(六)领事官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领事官员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公证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因补充证明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四、交费取证
(一) 办理公证书费用为每人1800肯先令。
(二)大使馆实行银行代收费制度,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支票。申请人应持取证单到大使馆指定的Commercial Bank of Africa银行以下四个营业点缴费:
Upper Hill: Mara&Ragati Roads, Upper Hill Tel.2884000/2734555
Wabera: Wabera&Standard Streets, City Centre Tel.3254000/2228881-9
Mama Ngina: International House Mama Ngina Street, City Centre Tel.2228802/66/67
Junction: Ngong Road, Tel. 3864035/3864008-9
(三)请及时领取公证书。超过3个月不取,将作销毁处理,并将影响申请人今后办证。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