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居科威特的中国公民遗失或损坏因私护照可申请补发,请提供以下材料及证明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一份;
2、护照照片三张(照片具体要求附后);
3、《护照遗失报告》一份(内容包括:旅科前后经历,护照遗失、被盗或损坏时间、地点、经过,护照号码、签发地点、发照时间和有效期等);
4、国内核查身份表;
5、遗失、被盗或损坏护照复印件;
6、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报失证明(护照损坏者无需提供);
7、在科长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在科居留、身份证、来科签证等。
二、临时来科中国公民遗失或损坏因私护照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回国,请提供以下材料和证明文件:
1、上述1-5项所要求提供的材料;
2、能证明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居民身份证、各种证书等)。
三、办证方式
补发护照,必须本人亲自到使馆办理。不接受邮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及费用
1、取证时间不确定(需向国内发照机关核实);
2、补发护照30科第,旅行证7科第(只接受现金)。
五、注意事项
1、已报失的护照将被宣布作废。补照后如申请人找回已报失护照,请送回我馆领事部注销。持用报失护照将被拒绝入境并受罚。
2、护照照片要求:
(1)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
(2)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
(3)面目清晰,眼睛和面部周围不能有阴影,整体效果不能太暗或太亮;
(4)不能佩戴头饰,佩戴眼镜时,眼镜不能反光;
(5)照片须符合以下规格:48mm*48mm;头部宽度为21-24mm,长度为28-33mm;头像大小超过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能制作护照;
(6)照片应为光面相纸,布纹相纸不能制作护照;
(7)照片不能有污迹、划痕或折痕,背面不能写字。
上述信息如有变动,以驻科威特使馆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