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定居利国的中国离退休、退职人员,为领取国内离、退休金,可在使馆申办健在证明,即《出境定居离退休、退职人员健在确认表》。
二、办理方式
健在证明可由本人亲自申请,也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三、提交材料
(一)亲自申请:
通常申请人应亲自到使馆递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出境定居离退休、退职人员健在确认表》 一份。该《确认表》分上下两部分,请用中文楷体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要有涂改,请使用钢笔或碳水笔。《确认表》的编号、经办人签名、审核人签署三栏由使馆工作人员填写,确认机构公章处由使馆工作人员加盖馆章,其它部分由申请人填写。
2、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在利合法居留证件和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护照只复印个人资料页(含延期页)。
(二)委托申请:
因路途遥远、体弱等原因不能亲自到使馆申办的,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委托他人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出境定居离退休、退职人员健在确认表》 一份。
2、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在利合法居留证件和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护照只复印个人资料页(含延期页)。
3、代理人的有效护照、在利合法居留证件复印件。护照只复印个人资料页(含延期页)。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健在证明的委托公证书。
5、连续3年委托他人或邮寄办理的,第4年应由申请人亲自到馆办理一次。
四、受理时间及取证
(一)本人亲自办理和委托代理人申办,当日发证。
(二)健在证明免费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健在确认表由申请人填写,分上下两联,上联由驻外使领馆留存,下联由申请人提交中国国内有关部门。
(二)送往香港、澳门使用的健在证明仍应办理健在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