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是一国的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名和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
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领馆办理认证是确认马来西亚外交部官员的签名和盖章属实,文件内容由有关出文机构负责。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领馆不受理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的公证申请,有关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认证;第三国旅居马来西亚人员如需前往我馆办理认证,亦要事先办妥有关公证认证。
送往中国使用的有关文书,可按以下要求向大使馆申办认证。
一、办理认证程序:
1、文书首先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公证机关的信息请自行查询)。如文书是学历证书,则直接前往教育部办理公证。文书需为中文或英文。马来文或其他语言的文书须提供中文译文;翻译员可向当地法院或受承认的翻译机构查询。
2、文书的原文及译文经由马来西亚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Malaysia, Putrajaya)认证。
3、文书的原文及译文最后经由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mbassy in Malaysia)认证。
注意:部分司法文件或政府文件的原件,如法庭判决、出生证、死亡证、结婚证、单身证明、政府公函等无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可直接送往马来西亚外交部进行公认证。咨询电话:03-88874000/88874100 。
二、提交的材料:
1、《认证申请表》一份;申请表必须由当事人填写,并提供当事人而非代办人信息。
2、申请人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如由代办人提交,还需提供代办人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3、经马来西亚外交部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4、认证公司文件还须提供公司的注册证书(Form 9 / Form 13)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当事人提交的文书应为A4纸规格;对于不合要求的文书,不予受理。
2、当事人送到中国使用的文书,应按相关使用地要求做好翻译及译文的公、认证,使馆只接受中、英文文书,不提供翻译服务。
三、办证方式、时间及费用:
申请人可亲自来馆办理或委托他人到馆办理, 无需提前预约。
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分。
正常办理为4个工作日。
特急办理,当日取证,每件另加马币140元特急费;
加急办理,2-3个工作日取证,每件另加马币100元加急费。
民事类(与个人相关的文书,包括:声明书、委托书、婚姻状况、出生死亡、学历、学位、亲属关系、放弃继承权、遗产继承、财产赠与、房屋转让和买卖等个人财产等)费用每份马币80元;
商事财产类(与企业行为或经营、贸易活动相关事务的文书,包括:商业合同与合同相关的文书、委托书、授权书、营业执照、法人资格、劳务协议等)费用每份马币1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