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
1. 领取或下载申请表格(见附件,PDF文档),并认真填写;
2. 相片一张,粘贴在申请表格上。护照换发另需护照照片2张。
二、收费
因私普通护照 新发/换发 360纳元
补发护照 360纳元
新版旅行证 新发 360纳元
三、补发护照
遗失有效护照者可申请补发新照。申请人需本人亲自来馆,提交当地合法居留证件、原护照复印件及近期照片(规格为小二寸,光面相纸、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个人身份情况、旅居前后经历、在当地居留身份、护照丢失或损毁时间、地点、经过等。报失护照将被注销,继续使用该照入出中国国境已无效。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签发。
1、原持公务护照者
公务人员遗失护照的,应立即就近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将报原发照机关进行核实,并征求原发照机关同意。经核实并获同意的,将补发护照或颁发旅行证。
2、原持因私护照者
华侨或其他在当地有合法居留的因私出国人员遗失护照,应立即就近向我驻外使领馆书面报告遗失情况。提供在当地的居留证件、原护照复印件以及足以证明具有中国国籍的证明材料。我驻外使领馆将报原发照机关进行核实。经核查属实后,可补发因私护照。
四、换发护照
1、因公护照换发
公务护照无空白页签证页或不能继续延期的,可申请换发新照。应提供合法居留证件或签证。 对无合法居留证件或签证者,不予换发。经原发照机关同意换发后,予以换发,新照有效期按原发照机关意见办理。
2、因私护照换发
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合法居留证件及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照片(规格为小二寸,光面相纸、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