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办理公证书的有关程序
办理公证书认证的具体办法如下:
中国公民发生在中国境内的行为或事实,如出生、死亡、婚姻状况、学历、毕业证、未受刑事处分等,当事人首先应在中国有关涉外公证处办理好公证,先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级外事办公室认证后,再送塞内加尔驻北京大使馆认证。然后在塞内加尔有关部门使用。
当事人可请有关省级外事办公室代办外交部领事司和塞内加尔驻华使领馆的认证。
2、办理认证的有关程序
1、凡送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的民事和商事证书应先经塞内加尔外交部认证后送我馆认证。
2、塞内加尔外交部认证处地址:
Direction des Affaires juridiques et consulaires
Ministère des Affaires Etrangères
2 Place de l’indépendence, Dakar
电话: 00221 33 88913 00
3、公证认证规费
(货币单位:西非法郎)
证件种类 |
内容 |
收费 |
健在证明 |
|
免费 |
民事类 |
婚姻状况、出生、死亡、身份、经历、亲属关系 |
12 000 |
商事财产类 |
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资信情况、劳务协议、授权书、遗产继承、财产赠予、房屋转让和买卖、船舶证书等 |
24 000 |
附:特急办理每件加收20 000非郎,加急办理每件加收14 000非郎。《公证认证申请表》见网站“表格下载”栏目。
4、办理《健在证明书》须知
旅居塞内加尔的中国公民向国内原工作单位申领养老金或退休金,按规定每半年须提供一份《健在证明书》。当事人须亲自到大使馆办理。具体手续如下:
一、填写《健在证明书》申请表一份;
二、提供本人护照、离退休证、塞内加尔居留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填妥表格后,即刻办理,免收费。
四、《健在证明书》申请表见网站“表格下载”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