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情形
主要适用于在斯里兰卡出生,父母均为中国公民的儿童。特殊情况要求请见页尾“五”部分。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父母双方签名;
(二)照片一式三张(近期、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护照相);
(三)父母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父母居留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五)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儿童可不提供);
(六)经斯里兰卡外交部认证的儿童英文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父母同意为儿童办理中国护照的书面申明,明确该儿童不具有外国国籍,父母双方签名。
(八)儿童退出外国国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具有外国国籍者)。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亲自来馆办理,所有材料均以A4纸规格提交,不能通过邮寄或委托他人办理。
(二)照片规格如不合要求,会导致无法制照,影响处理进度。请务必按要求提交合格照片。
(三)请详细、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以便我馆尽快为你的孩子提供旅行证件。任何虚假、不实的情况,将影响孩子的护照申请进程,并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四)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以下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一)办理时间:由于护照由制证中心统一制作,从申请人提供齐全、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二)规费:4200卢比。取证时交费,接受VISA信用卡、MASTER信用卡和斯里兰卡借记卡,不接受现金、支票。
(三)无加急。
五、特殊情况
(一)在斯里兰卡出生的单亲儿童,仅需提供父母一方的相关材料,另请提供:1、父母一方出具的关于无法找到另一方且儿童不具有外国国籍的书面声明;2、儿童退出外国国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具有外国国籍者)。
(二)在斯里兰卡出生,但父或母未出现在出生证上的,须提供儿童与父或母之间亲子关系的法律文件。
(三)在中国出生,持出入境通行证离境的,须提供儿童完整的出入境记录和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