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情形
在斯里兰卡无合法居留资格、无有效护照的中国公民,可申请颁发。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二)照片一式三张(近期、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护照相);
(三)原护照或其它证明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四)曾持有的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五)单位证明(如有)
(六)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国内、国外情况。来斯前后经历,原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本人申明情况属实,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签名。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亲自来馆办理,所有材料均以A4纸规格提交,不能通过邮寄或委托他人办理。
(二)照片规格如不合要求,会导致无法制照,影响处理进度。请务必按要求提交合格照片。
(三)请详细、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以便我馆尽快核实,为你提供旅行证件。任何虚假、不实的情况,将影响您的护照申请进程,并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四)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四、办理时间及费用(以下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一)办理时间:由于申请人身份须经原发照机关或国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确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
(二)规费:4200卢比。取证时交费,接受VISA信用卡、MASTER信用卡和斯里兰卡借记卡,不接受现金、支票。
(三)无加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