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根据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普通护照的有效期根据护照持有人的年龄分为5年有效(持照人未满16周岁)和10年有效(持照人已满16周岁)。
受理申请的种类
我馆可以受理以下几类申请:
一、如您的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或护照签证页不足两页,您可以申请普通护照正常换发。
二、如您的护照有效期尚余一年以上,但您出于斯洛伐克居留延期需要急需换照,或您的护照损坏已影响其使用,您可以申请普通护照非正常换发。
三、如您的护照遗失或被盗,您可以申请普通护照遗失补发。
四、如您和您的配偶双方或至少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在斯洛伐克有合法居留,您的孩子在斯洛伐克出生且未加入斯洛伐克或第三国国籍,您可以为孩子申请颁发普通护照。
五、如您系短期来斯的中国公民,在斯境内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损毁不能使用等情形,应当申请中国旅行证回国或返回居住国。
六、香港、澳门同胞不能持用特区护照直接前往大陆,而应持用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如您系旅居斯洛伐克的港澳同胞,希望前往大陆而未持用回乡证,应向我馆申请中国旅行证。
七、如您系旅居斯洛伐克的台湾同胞,并持有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每次回大陆前,需向我馆申请台胞证签注;如您未持用有效台胞证,可向我馆申请中国旅行证;已加入外国国籍者,应申请中国签证。
一、普通护照正常换发
(一)适用情形:
1. 您在斯洛伐克长期居住并拥有斯洛伐克合法有效居留。
2. 您的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或护照有效签证页不足两页。
(二)所需材料:
1. 请如实、清楚、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 请提供您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和斯洛伐克居留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 请提交一式3张合格的护照照片。
(三)办理方式、办证时间、费用、付款方式及取证须知:
1. 您必须亲自到大使馆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 普通护照正常换发通常需4周,无加急业务。如您所持原护照非我馆颁发,大使馆需向有关部门核实后方能制证。如因此造成延误,请您予以谅解。
3. 普通护照正常换发费用为50欧元。请您持大使馆出具的和《取证单》《付款通知单》到斯洛伐克?SOB银行付款(请勿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4. 领取新护照时需提供上述两张单据及银行出具的付款确认单原件,并将原护照交大使馆剪角注销。剪角注销后的原护照退还您本人。
5. 您也可以委托他人持上述凭单领取新护照。
二、普通护照非正常换发/补发
(一)适用情形:
1. 您在斯洛伐克长期居住并拥有斯洛伐克合法有效居留。
2. 您的护照损坏且影响使用。
3. 您的护照有效期尚余一年以上,但您出于斯洛伐克居留延期需要急需换照。
4. 您的护照已过期。
5. 您拥有其他有别于正常换照的理由。
(二)所需材料:
1. 请如实、清楚、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 请提供您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和斯洛伐克居留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3. 如系护照损坏,请书面说明其损坏原因。大使馆有权视情对故意损坏护照者处以20至50欧元罚款。
4. 如系其他原因申请换照/补照,大使馆工作人员将根据个案要求您提供相关材料及书面说明。
5. 请提交一式3张合格的护照照片。
(三)办理方式、办证时间、费用、付款方式及取证须知:
1. 您必须亲自到大使馆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 普通护照非正常换发/补发通常需4至8周,无加急业务。如您所持原照非本馆颁发,大使馆需向有关部门核实后方能制证。如因此造成延误,请您予以谅解。
3. 普通护照非正常换发费用为100欧元。请您持大使馆出具的和《取证单》《付款通知单》到斯洛伐克?SOB银行付款(请勿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4. 领取新护照时您需提供上述两张单据及银行出具的付款确认单原件,并将原护照交大使馆剪角注销。剪角注销后的原护照退还您本人。
5. 您也可以委托他人持上述凭单领取新护照。
三、普通护照遗失补发
(一)适用情形:
1. 您在斯洛伐克长期居住并拥有斯洛伐克合法有效居留。
2. 您的护照遗失或被盗,并已在斯洛伐克警察局报案。
(二)所需材料:
1. 请如实、清楚、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 请提供您原持护照复印件(如无复印件,请提供原护照号码、护照颁发机关及发照日期等信息,或提供国内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便大使馆核查)。
3. 请提供您的斯洛伐克有效居留许可证复印件(如无复印件,请提供您在斯长期居留的其他证明)。
4. 请提供斯洛伐克警察局为您出具的护照遗失报案证明。
5. 请填写一份《护照遗失补照申请书》。
6. 请提交一式3张合格的护照照片,具体标准为。
(三)办理方式、办证时间、费用、付款方式及取证须知:
1. 您必须亲自到大使馆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 如您系第一次申请补发护照,大使馆将在核实您的身份和持照情况后于8至12周内为您发照;如您系一年内第二次申请补发护照,大使馆将在核实有关情况后3至6个月内为您发照;如您系一年内第三次申请补发护照,当年将不再予以办理。
3. 因私护照遗失补发费用为100欧元。请您持大使馆出具的《取证单》和《付款通知单》到斯洛伐克?SOB银行付款(请勿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4. 领取新护照时需提供上述两张单据及银行出具的付款确认单原件。
5. 您也可以委托他人持上述凭单领取新护照。
(四)重要提示:
护照遗失并已到大使馆申请补发新护照后,该遗失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如您在补领新护照后又找回已报失的护照,请及时交大使馆剪角注销。如您持用已报失的护照入出中国国境,将会被拒绝入出境或被处罚。
四、新出生儿童申请颁发普通护照
(一)适用情形:
1. 您的孩子在斯洛伐克出生且不具有斯洛伐克或第三国国籍。
2. 您和您的配偶双方或至少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在斯洛伐克有合法居留。
(二)所需材料:
1. 请如实、清楚、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并请儿童父母(以出生纸上注明的父母为准)分别在申请人一栏签名。
2. 请提供儿童的出生纸原件和复印件。
3. 请提供儿童父母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和斯洛伐克有效居留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 请提供儿童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请儿童父母填写并签署《关于父母同意为新出生儿童办理护照的声明》一份。
6. 如儿童父母一方不具有中国国籍,或儿童系非婚生子女,领事官员会根据个案要求其他必要材料,请予理解并配合。
7. 请提交一式3张合格的护照照片,具体标准为。
(三)办理方式、办证时间、费用、付款方式及取证须知:
1. 儿童父母必须双方到大使馆递交申请。2. 新出生儿童在递交申请时到使馆与领事官员见面。
3. 为新出生儿童颁发护照通常需4周,无加急业务。
4. 为新出生儿童颁发护照费用为25欧元。请您持大使馆出具的《取证单》和《付款通知单》到斯洛伐克?SOB银行付款。(请勿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5. 领取新护照时需提供上述两张单据及银行出具的付款确认单原件。
五、临时出国人员护照遗失申请旅行证
(一)适用情形:
1.您临时来斯洛伐克公务或旅游。
2.您的护照遗失或被盗,并已在斯洛伐克警察局报案。
(二)所需材料:
1.请如实、清楚、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请提供您原持护照复印件(如无复印件,请提供原护照号码、护照颁发机关及发照日期等信息,或提供国内户口本、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能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便大使馆核查)。3.请提供斯洛伐克警察局为您出具的护照遗失报案证明。
4.持因公护照随团组出访期间丢失护照者,需组团团长出具书面材料说明情况。
5.请填写一份《护照遗失补照申请书》。
6.请提交一式4张合格的护照照片。
(三)办理方式、办证时间、费用、付款方式及取证须知:
1.您必须亲自到大使馆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办理旅行证通常需5个工作日,收费25欧元。当日取证,另交特急费40欧元;下个工作日取证,另交加急费30欧元。
3.请您持大使馆出具的《付款通知单》和《取件凭单》到斯洛伐克?SOB银行付款(请勿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4.领取旅行证时需提供上述两张单据及银行出具的付款确认单原件。
(四)重要提示:
护照遗失并已到大使馆申请颁发旅行证后,该遗失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如您在申领旅行证后又找回已报失的护照,请及时交大使馆剪角注销。如您持用已报失的护照入出中国国境,将会被拒绝入出境或被处罚。
六、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申请中国旅行证
(一)适用情形:
1.您系旅居斯洛伐克的港澳台同胞且未加入外国国籍。
2.您希望前往大陆而未持回乡证或台胞证。
(二)所需材料:
1.请如实、清楚、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请提供香港、澳门、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带照片资料页);
3.请提供有效斯洛伐克签证或在斯洛伐克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请提供一式4张合格的护照照片。
(三)办理方式、办证时间、费用、付款方式及取证须知:
1.您必须亲自到大使馆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办理旅行证通常需3个工作日,收费25欧元。下个工作日取证,加收加急费30欧元。
3.请您持大使馆出具的《取证单》和《付款通知单》到斯洛伐克?SOB银行付款(请勿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4.领取旅行证明时需提供上述两张单据及银行出具的付款确认单原件。
七、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者申请签注
(一)适用情形:
1.您系旅居斯洛伐克的台湾同胞且未加入外国国籍。
2.您希望前往大陆而并持有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二)所需材料:
1.请如实、清楚、完整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入出境签注申请表》一份。
2.请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带照片资料页);
3.请提供斯洛伐克签证或斯洛伐克居留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请提供两张合格的护照照片。
(三)办理方式、办证时间、费用、付款方式及取证须知:
1.您必须亲自到大使馆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办理台胞证签注通常需3个工作日,收费12欧元。第2个工作日取证,另交加急费30欧元;
3.请您持大使馆出具的《取证单》和《付款通知单》和到斯洛伐克?SOB银行付款(请勿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4.取证时需提供上述两张单据及银行出具的付款确认单原件。
注:以上内容由大使馆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