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6月23日起,驻汤加使馆开始陆续签发电子护照。电子护照将有助于提高护照的防伪性能和信誉,便利持照人通关。电子护照在申请流程上对申请人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请申请人积极支持配合。 一、护照/旅行证简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旅行证件只颁发给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而具有中国国籍者。已加入外国国籍者赴华,应申请签证。
(二)中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原因公普通护照)、普通护照、香港特区护照和澳门特区护照。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
普通护照俗称“因私护照”,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两种。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地方公安机关,以及驻外使领馆和驻香港、澳门公署颁发给前往国外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中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简称旅行证)由中国驻外使领馆、驻香港、澳门公署颁发给未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回内地的港澳台同胞、临时出国后护照遗失、被盗,又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颁发给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及持有有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海外符合条件者可向我使领馆提出申请。
回国证明、香港签证身份书、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澳门特区旅行证等。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颁发给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证者。
(三)护照和旅行证是重要的身份证件,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并将护照或旅行证复印(带照片资料页、签证页等)留存备用。遗失护照或旅行证,应尽快向使领馆报告。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擅自涂改护照或旅行证件,将直接导致证件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有关规定,我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护照延期,请留意护照的有效期,并在护照到期之前申请换发。
二、护照申请类别
办理类别 适用情形
普通护照:颁发 未曾持有护照的中国公民。
普通护照:换发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换发护照: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容貌变化较大,经确认确有需要者;姓名更改者。
普通护照:补发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而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者。
普通护照:加注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国内户籍登记姓名发生变更。
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或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因公常驻人员。
因公护照:补发因公护照 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因公常驻人员。
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具有中国国籍、原持因公护照(包括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旧版因公普通护照)来汤,后因停留目的发生变化而需改持因私护照者。
未成年人办理护照 根据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的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含新生儿童)第一次申请护照,或申请换、补发护照。
临时出国人员遗失护照申请旅行证 临时来汤护照遗失、被盗,而需回国的中国公民。
港澳台同胞前往大陆证件 前往大陆的港、澳、台同胞
普通护照:颁发
【适用情形】
未曾持有护照的中国公民。
【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光面纸质近照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如未在线预约填表者,还需提供一份带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将现场还给本人,恕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以下一种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的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
4、在汤居留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声明在国内、出国及在国外基本情况的书面声明1份。
【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馆办理,不能邮寄递交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办理时间】
因申请人身份需经国内有关机关核实确认,因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
【交费和取证】
请在取证单上注明的日期(如有)或使馆电话通知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交费并领取护照。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公民在加入汤加或其他国家国籍后,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前往中国须持用外国护照申请签证,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2、请注意及时领取护照。超过3个月不领取将注销护照,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
普通护照:换发
【适用情形】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
2、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
3、容貌变化较大,经确认确有需要者;
4、姓名更改者。
【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光面纸质近照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如未在线预约填表者,还需提供一份带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将现场还给本人,恕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汤签证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汤的入境验讫章页)。
4、在汤居留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如因姓名更改申请换照,需出示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馆办理,不能邮寄递交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办证时间】
由于护照由制证中心统一制作,从申请人到馆申请开始计算,时间约需15个工作日。
【交费和取证】
1、申请人按取证单注明的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领取护照。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公民在加入汤加或其他国家国籍后,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前往中国须持用外国护照申请签证,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2、请注意及时领取护照。超过3个月不领取将注销护照,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
3、换发新照后,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普通护照:补发
【适用情形】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而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者。
【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光面纸质近照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如未在线预约填表者,还需提供一份带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将现场还给本人,恕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原护照复印件(如有),或以下一种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的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
4、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旅汤前后经历,在汤居留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地点、经过,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
5、在汤居留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本人亲自前往使馆办理,不能邮寄递交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办理时间】
补发护照时,需向国内有关机关核实确核实身份和护照情况。受制于公安机关答复时间,办证时间不能确定。
【交费和取证】
请在取证单上注明的日期(如有)或使馆电话通知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交费并领取护照。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公民在加入汤加或其他国家国籍后,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前往中国须持用外国护照申请签证,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2、请注意及时领取护照。超过3个月不领取将注销护照,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
3、遗失或被盗的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如在递交申请后又找回原照,亦不可撤回申请,应尽快将护照送交有关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普通护照:加注
【适用情形】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属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
2、国内户籍登记姓名发生变更。
【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光面纸质近照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如未在线预约填表者,还需提供一份带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将现场还给本人,恕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汤签证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汤的入境验讫章页)。
4、在汤居留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因结婚变更姓名者,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姓名变更证明。
6、户籍登记更改姓名者,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其他姓名变更证明。
【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本人亲自前往使馆办理,不能邮寄递交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办证时间】
1、办理姓名加注,正常需4个工作日,可提供加急(2-3个工作日)服务。
2、如需向国内相关部门核实更改姓名情况,受制于国内答复时间而办证时间不能确定。
【交费取证】
请在取证单上注明的日期(如有)或使馆电话通知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交费并领取护照。
【注意事项】
1、不办理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加注手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公民在加入汤加或其他国家国籍后,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前往中国须持用外国护照申请签证,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3、请注意及时领取护照。超过3个月不领取将注销护照,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
未成年人办理护照
在汤出生的新生儿的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且儿童出生时父母均未获得汤永久居留权,则该儿童具有中国国籍,可为其申请中国护照。在汤出生的新生儿的父母双方为汤籍,或父母双方或一方已获汤永久居留权,则该儿童具有汤加国籍,不能为其申请中国护照。
【适用情形】
根据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的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含新生儿童)第一次申请护照,或申请换、补发护照。
【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光面纸质近照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如未在线预约填表者,还需提供一份带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将现场还给本人,恕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父母双方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单亲只需提交一方);
4、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亲可不提供);
5、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父母双方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单亲只需提供一方)。
7、如系换照,需提交原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遗失毁损护照申请补发,还需提供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旅汤前后经历,在汤居留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地点、经过,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
【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本人亲自前往使馆办理,不能邮寄递交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交费和取证】
办证时间,请分别见颁发、换发、补发部分。
【注意事项】
1、未成年人申请颁发、换发、补发护照,需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代为签署申请表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公民在加入汤加或其他国家国籍后,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前往中国须持用外国护照申请签证,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3、请注意及时领取护照。超过3个月不领取将注销护照,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
临时出国人员遗失护照申请旅行证
【适用情形】
临时来汤护照遗失、被盗,而需回国的中国公民。
【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推荐采用免费的Adobe Acrobat Reader填写、打印。
2、2张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近照,白色背景。
3、原护照复印件(如有)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4、来汤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护照遗失、被盗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遗失、被盗护照情况和经过,护照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馆提出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办证时间】
1、此类申请需向国内原发照机关确认申请人身份和原持证件情况。受制于国内答复时间,因此办理时间不能确定,但使领馆将在最短时间内办理。
2、申请人也可自行与国内原发照机关或派出单位联系,请其尽快回复,以缩短办证时间。
【取证及收费】
1、请在取证单上注明的日期(如有)或使馆电话通知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交费并领取护照。
【注意事项】
1、颁发旅行证后,遗失或被盗的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如在递交申请后又找回原照,亦不可撤回申请,应尽快将护照送交有关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公民在加入汤加或其他国家国籍后,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前往中国须持用外国护照申请签证,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3、请注意及时领取旅行证。超过3个月不领取将注销,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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