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内瑞拉出生的儿童,如果自愿放弃委内瑞拉国籍且放弃申领委内瑞拉护照,可以申请颁发中国护照。 一、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由父母代为填写,表格中所有项目必须填全,不得遗漏,新生儿由父母代为签名(中文正楷,简体字)。
2、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及照片页、签证页、有效居留页的复印件。
3、父母双方当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新生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经认证后的委内瑞拉移民局出具的该新生儿退出委内瑞拉国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父母双方出具的放弃为新生儿申请委内瑞拉及其他外国国籍并同意为新生儿申请中国护照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书面声明。
8、新生儿睁眼头部证件照三张(6个月内近照,正面可见双耳,免冠不戴帽饰,不化浓妆,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身着与背景颜色不同颜色的衣服,尺寸为48mm×33mm)。
注:以上所有材料必须以Carta尺寸纸张复印,其他尺寸不予接受。
二、注意事项
1、新生儿及新生儿父母(至少一方)须亲自到场。
2、非婚生子女,需另纸详细填写生父和生母的国籍、婚姻等情况材料。
3、在委内瑞拉出生、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且放弃委国籍的新生儿和在荷属阿鲁巴岛、库拉索岛出生的中国公民的新生儿适用此须知。
三、取件
1、凭取证单及银行付款单原件取证。
2、取件可由他人代办。如取证单丢失,必须由该取证单内所有申请人本人持带照片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亲自到领事部取件。
3、领取护照后,请立即核实确认护照内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护照”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证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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