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因私护照丢失或被盗、被抢,请先尽力寻找,在确认已无法找回的情况下,应本人到使馆领事部申请补发因私普通护照。
一、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表格中所有项目须完整填写,不得遗漏,并亲笔签名(中文正楷,简体字)。未成年人可由父母或监护人代为签名。
2、《护照丢失登记表》。详细写明护照丢失或失盗的时间、地点及经过,并详细叙述赴委经过及现在工作状况。
3、有下列内容的护照复印件:照片页、使馆印章页、护照签发机关印章页、现在有效的居留印章页、签证页、出入境印章页(标准复印纸,不得裁剪)。
4、申请人护照照片一式三张。(六个月内近照,要求:正面可见双耳,免冠不戴帽饰,不化浓妆,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身着与背景颜色不同颜色的衣服,尺寸为48mm×33mm,头部宽21-24mm,长28-33mm)。
5、申请人的外国人身份证(Cédula)原件及其复印件。
6、在委内瑞拉中文报纸上刊登“护照丢失或失盗失效声明”。该失效声明中需写明:持照人姓名及护照号码。
7、领事官员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必须以Carta尺寸纸张复印,其他尺寸不予接受。
二、取件
1、凭取证单及银行付款单原件取证。
2、取件可由他人代办。如取证单丢失,必须由该取证单内所有申请人本人持带照片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亲自到领事部取件。
3、领取护照后,请立即核实确认护照内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护照”窗口咨询。
4、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证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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