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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
二. 被继承人所遗财产的证明。 <一>所遗动产证明。 1. 存单。 2. 珠宝、字画、书籍、家具、家电或其他物品的清单。 3. 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 4. 其他证明 。 <二>所遗不动产证明。 1.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 继承以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的,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已在购房之前死亡,在购房中又使用了原配 偶的工龄,则一般认为此房产中有原配偶的份额,在办理继承中须另行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及原配 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含有原配偶继承人情况的证明 。 3. 其它证明。 <三>所遗债权、股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证明。 1. 各类债权文书或债权获得证明,如尚未取得房产证而购房人死亡的则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 继承股权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如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票清单。如系公司股权提供公司有关证明 3. 各类知识产权获得征书。 4. 其它证明。 <四>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供相关财产约定。
三. 继承人情况证明。 1. 被继承人的部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如下内容: (1) 父母的情况,如父母的姓名,生存情况。 (2) 配偶情况,如果有过两次 以上婚姻的,要说明每次婚姻情况。 (3) 子女情况,是否收养过子女 。 2. 各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以下内容。 (1) 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要提供配偶情况、子女情况。 (2) 配偶间相互继承的,提供夫妻关系和子女情况。 (3) 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要提供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情况。 3. 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提供死亡人死亡证明。 4. 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等。
四、遗嘱继承的,提供被继承人的生前经公证的遗嘱。
五、继承人的继承意见。 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发表声明。继承人在外地的,应提供弃权声明公证书。 继承人申办继承公证,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证明及能够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如 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户口本),身份即可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上述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可以申请 后根据公证员的指导分别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