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 |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 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1) 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4)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6)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7)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它经济合同 (1) 20,000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2)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3)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4)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6)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7)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8)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9)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民事协议 (1) 非财产性民事协议 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扶养权协议、寄养协议、监护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等, 每件收费200元。 (2)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 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民间借贷或还款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二) 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500元; 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800元; 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1000元; 4、事实收养,每件收费1000元。 (三)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 (二) 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500元。 (三) 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400元。 (四) 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200元;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800元; 3、对物的保全 (1) 不动产保全,每件收费1000元; (2) 其他物证保全,每件收费4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1000元 (五) 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 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二) 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文书的副本、节本、译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法律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等,每件收费80元。 四、提存公证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遗嘱公证,每件收费400元; 2、保管遗嘱,10元/件/月; 3、清点遗产,按第七项标准收费; 4、保管遗产,协商收费; 5、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500元。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1、公民个人,每件收费450元;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每件收费2500元。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公证监督类 (1) 拍卖,每件收费2500元; (2) 招、投标,每件收费2500元; (3) 评奖、开奖类公证,每件收费2500元; (4) 商品抽样检测,每件收费900元; (5) 其它,每件收费1800元。 2、声明书、委托书等公民个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每件收费200元。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1、保管文书,10元/件/月; 2、公证抵押登记,每件收费400元; 3、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代办费,每件收费400元; 4、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代办费,每件收费100元; 5、代拟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1) 民事类,每件收费100-180元; (2) 经济类,每件收费500-900元。 6、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1) 民事类,每件收费50-100元; (2) 经济类,每件收费200-500元。 7、解答法律咨询,5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1、证明行政性合同、协议。如:计划生育协议、宅基地使用协议等,每件收费30元; 2、译文代办费,每件收费20元; 3、公证书副本 (1) 无译文的副本,10元/份; (2) 有译文的副本,20元/份。 4、公证卷宗查档,50元/卷/次; 5、常年公证法律顾问,由公证处与申请人签订协议,协商收费; 6、对大宗、复杂的法律事务提供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协商收费; 7、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商收费。 十一、依《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应由申请人支付的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调查费等,应由申请人支付 采取实报实销或定额包干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公证处与申请人协商并签订协议。 十二、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应收取手续费 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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